逃避執行轉移百萬財産 一被告被順慶區法院判刑一年半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1-07 07:33:23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被告人張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在南充市順慶區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與此同時,在順慶區委政法委領導下,該案以“庭審進萬家”活動為載體,在全區組織幹部群眾觀看庭審直播。

2018年10月,被告人張某某因繼承糾紛被其四兄弟姐妹訴至順慶區法院。在開庭審理的次日,張某某通過取現及向女兒名下銀行賬戶轉賬的方式轉移132萬元。2018年12月22日,順慶區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人張某某在判決生效後,五日內支付給其餘四兄弟姐妹遺産房屋拆遷所得款62萬元。收到判決書後,張某某為逃避執行,又于次日將已轉入家人名下的100萬取現。2019年1月28日,上述民事判決書生效。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順慶區法院向張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産令等執行文書,要求其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報告財産情況。但張某某隱瞞其轉移財産的事實,且拒不報告財産情況。2019年4月23日,因被告人張某某拒不履行給付義務,順慶區法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15日。之後,被告人張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

在庭審現場,通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後陳述,法官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轉移、隱匿財産,在經執行人員多次書面、電話聯繫催促的情況下,明確表示拒絕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導致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庭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