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上午,甘洛警方接到報案,在甘洛縣團結鄉某村發生一起故意縱火損毀財物案,村民吉某停放在車庫內的一輛三輪摩托車和二輪摩托車被燒燬。接到報警後,派出所和刑事偵查大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和走訪調查。由於該案受害人吉某及周圍群眾在發現車庫起火後,急於救火,案發中心現場被重度破壞,且現場無任何監控設施,沒有發現有價值線索。
在週邊勘查的民警在受害人家屋後的菜地內發現了一串單行的可疑足跡。經刑事技術現場勘查人員的仔細搜索,疑似為嫌疑人進入現場作案留下。立即通知警犬訓導員攜帶警犬趕赴現場進行嗅源追蹤工作。
警犬訓導員指示足跡作為氣味嗅源,警犬在充分感受嗅源後開始進行追蹤。警犬從受害人家屋後菜地開始進行追蹤作業,一路向南追蹤穿過菜地轉向東進入公路,在距中心現場直線約50米的一農戶家門口停下,發出重嗅示警反應。為確保追蹤的準確性,警犬訓導員又再次帶犬返回現場再次做了一次追蹤,警犬也是原路線追到該戶人家門口停止追蹤,併發現重嗅示警反應。偵查民警隨即將該戶人員列為重點調查嫌疑對象。
11月2日,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犯罪嫌疑人馬某(男、65歲,甘洛縣團結鄉人)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經查,馬某在當晚醉酒後臨時起意燒燬吉某家車輛,遂攜帶打火機從後門來到吉某家車庫內,割斷油管後放出汽油,灑于三輪車上縱火後逃離現場。
該案以警犬嗅源追蹤鎖定嫌疑對象為突破口,經過法律宣傳和政策宣講,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曾凡勇 趙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