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漁業資源水生生物群多樣性,加快生態環境修復,保護邛海水域漁業資源,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都是邛海(包括海河等出入湖河流)春季禁漁期,禁止垂釣、捕撈。西昌市公安局新村派出所對轄區內發生的非法捕撈行為,一直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但仍有某些人心存僥倖,鋌而走險以身試法。近日,該所抓獲一名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的男子。
據辦案民警介紹,當日淩晨2時許,新村派出所接到西昌邛海生態漁業有限公司漁業巡查部報警電話稱,該部巡海隊員在進行日常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正在邛海水域撒網捕魚,目前,正督促其上岸,請求公安機關協助。
接警後,該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將違法人員劉某(化名)擋獲,並在現場查獲非法捕撈工具漁網兩副、木船一條。
“淩晨2時許,我們巡海隊員正在海上巡邏對的時候,發現一名男子正打著強光手電,站在船上撒網。隨後,巡海隊員立即進行現場取證,並當即對其喊話,讓其上岸處理。”西昌邛海生態漁業有限公司漁業巡查部工作人員介紹,“在上岸的過程中,巡海隊員立即向新村派出所報警。”
經查,違法人員劉某係轄區某村居民,從小自邛海邊長大。
“當日晚飯後,有朋友説,還是邛海的野生魚好吃,但是現在都不準撈了。説得來,我自己也嘴饞想吃了。我就想了一下,大晚上的,又那麼冷,我乾脆自己出去悄悄撈點算了。”劉某供述,“於是,在淩晨1點的時候,我就帶上漁網,劃著船準備下網。但是網都還沒下完,我就被巡海隊員發現了。”
目前,劉某對自己非法捕撈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西昌公安依法行政拘留5日。
當前正值禁漁期,新村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繼續加大保護漁業資源宣傳、巡查和打擊力度,提高群眾保護資源和生態意識、確保轄區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在此,西昌公安提示:禁漁期、禁漁區內捕魚嚴重影響生態環境,西昌警方將繼續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廣大群眾要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共同維護生態環境。
同時,西昌邛海生態漁業有限公司呼籲廣大市民朋友,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為邛海(包括海河等出入湖河流)春季禁漁期,禁止垂釣、捕撈,該公司巡查部將24小時不間斷進行巡邏作業,切勿心存僥倖心理,一旦查獲非法垂釣、捕撈等行為,將移交公安機關嚴肅處理。此外,如若市民朋友想吃邛海魚,請到該公司經銷點購買。目前,西昌市內共有28家銷售邛海魚的經銷點,如長安菜市場、南壇菜市場、川興農貿市場、勝利東路菜市場、九重天菜市場、黃家巷菜市場內均有經銷門店。(楊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