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高效為民執行專項行動以來,順慶區法院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力度,努力及時兌現勝訴人的合法權益。11月2日,執行幹警奔赴四川省西充縣,對一拖欠貨款2萬餘元的食品公司依法進行強制搜查。
2020年9月,四川省西充縣某食品公司因拖欠貨款被債主訴至法院,後經法官組織調解,雙方達成協定,約定食品公司在2021年2月10日前償還貨款27680元。但食品公司並未履行協議,債主遂向順慶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理案件後,執行法官多次通知公司履行債務,但其均以經營困難,無錢付款為由進行推託,法院遂決定對該公司進行強制搜查。
“您好,我們是順慶區法院的執行幹警,現在依法對你公司進行搜查,這是搜查令和工作證,請你配合。”11月2日,順慶區法院組織五名幹警驅車來到該公司,向公司的工作人員表明瞭來意。
隨後,對公司的賬本與相關收支票據進行了強制搜查。同時,執行幹警向該公司負責人釋法析理,闡明拒不履行法院生傚法律文書將面臨的法律後果。公司負責人迫於法律壓力,當場履行了部分欠款,並向債權人表示公司現在經營困難、債務纏身,希望寬限時日履行剩餘債務。經協商,公司與債權人達成了現場和解,承諾在年底前清償全部剩餘債務。(順慶區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