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充縣法院執結一起涉及子女撫養權糾紛案件。在本案的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採用人性化的執行方式化解家庭糾紛,消解雙方的矛盾和隔閡,重鑄親情,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長,切實踐行了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執法理念。
案起:丈夫意外去世後,兒媳因孩子撫養權與公婆對簿公堂
2019年7月,何女士的丈夫青先生在工地幹活時因工傷不幸逝世,留下一兒一女,一家三口生活在父親消失、丈夫去世的陰影中。在處理完丈夫的後事後,何女士撫養一雙兒女與自己共同生活。去年5月,何女士的公婆將孫子接到成都,孫女則繼續跟隨何女士生活。
隨著時間的推移,爺爺奶奶對孫子不願“放手”,自2020年6月中旬起,兩位老人便拒絕何女士與兒子聯繫,矛盾漸生。孩子的爺爺説:“我兒子死了,孫子孫女又不在身邊,你讓我們老兩口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啊?”對於這種情況,何女士無奈,選擇了起訴。西充縣法院判決,作為被告的兩位老人在30日內將孫子交回何女士撫養。法院判決後,兩位老人以孤獨和“精神寄託”為由,拒絕將孫子交由何女士撫養,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難以調和。
執行過程:遠赴成都登門釋法,矛盾消除盡釋前嫌
執行立案後,承辦法官多次與老人進行電話溝通,從尊重生效判決確定的法定義務、孩子未來的健康發展等角度出發,建議老人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將孩子交予母親——何女士監護照看,但兩位老人始終未能主動歸還孩子的監護權。
該案涉及人倫情理,要謹慎處理,否則容易激化家庭矛盾,造成極端事件。鋻於此,執行幹警陪同何女士一起遠赴成都,當面找到了兩位老人,邀請老人居住地的社區工作人員共同做工作,從孩子的身心成長到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等多個角度,對“二老”釋法説理。經過三個多小時的漫長勸説,成功敲開了雙方的心扉,何女士將孩子接到了西充撫養,承諾每逢孩子寒假、暑假,儘量帶孩子來成都陪爺爺奶奶,以解老人的相思和寂寥。至此,這起家庭矛盾得以平安化解。
法官説法:
親情的“擴張”“越位”,不僅損害親生母親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監護權,而且會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造成影響。撫養權案件執行不同於一般案件,既要維護法律的權威,又不能對人身強制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不能成為“法律機器”,要善於轉變執行思路,創新方式方法,加強雙方的溝通引導,最大程度避免對未成年人的傷害。在本案中,母親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享有優先、排他的監護權,由母親何女士行使監護權,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西充縣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