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為我們執行到工資,又親自到府辦理手續,讓我們少跑路,太感謝你們了。”申請執行人李某某説。
近日,嘉陵區法院在執行一批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成功為7名老年農民工討到了4.12萬元“血汗錢”,為便利群眾,執行法官到嘉陵區鹽溪鄉內城溝村開展到府“貼心服務”,為7名申請人集中辦理了案款領取手續,受到當事人的誠摯感謝。
2017年8月至12月,李某某等7人在包某某承建的某項目工地提供勞務。因包某某未支付李某某等人勞務費,李某某等7人于2020年向嘉陵區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案件,嘉陵區法院判決包某某支付李某某等7人勞務費共計4.12萬元。
判決生效後,由於包某某未履行支付義務,李某某等人遂向嘉陵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方查詢,既未發現包某某有可供執行財産,其本人也下落不明。為了替申請人執行到勞務費,執行法官聯繫到包某某挂靠的公司,核實包某某的財産情況。執行法官向挂靠公司詳細釋明案件情況,在了解到申請人年事較高,且案件涉及民工工資,挂靠公司表示願意替包某某墊付案款,配合法院解決民工“討薪”問題。
近日,挂靠公司替包某某墊付的案款到賬。執行法官考慮到李某某等7名申請每人平均為老年人,所在村到法院來回往返路程50多公里。為避免申請人往返奔波,執行法官聯繫到內城溝村黨支部書記,借用村委會辦公室為申請人辦理領款手續。10月14日,執行法官趕往內城溝村,在村委會辦公室為李某某等人集中辦理了相關手續。李某某等向執行法官表示了衷心感謝。
為切實轉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嘉陵區法院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認真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確保司法有溫度、執行有力度,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龐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