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工會農民工工作五年規劃的收官之年。4月30日,省總工會印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總工會,省産業(局)、企業集團(公司)工會,省總工會機關各部門(産業)、直屬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對農民工群體的思想政治引領,提高農民工組織化水準,多渠道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把對農民工的關愛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讓更多農民工找到娘家,對於持續做好關愛服務農民工工作具有重要意義。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主動深入農民工相對集中的開發區(産業園區)、建築項目、現代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領域(行業),切實抓好面向農民工的建會入會工作。要創新農民工入會方式和工作方法,積極探索在扶貧車間和異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立工會組織,以及建立農民工流動工會的有效途徑。要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鄉鎮(街道)工會建設,充分發揮好“小三級”工會在組織吸納農民工入會中的重要作用。
不斷提升農民工職業素質建設,是助推産業工人隊伍建設的重要力量來源。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充分發揮省總工會授牌的30家農民工培訓基地作用,幫助農民工提高崗位專業技能,並積極開發和提供適合農民工的遠端培訓內容。同時,各相關單位要充分整合企業、高校、工會職校、社會教育機構等多方資源,積極探索滿足農民工需求的求學圓夢模式。
農民工權益維護是否到位,是檢驗農民工工作的試金石。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各類基層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確保基層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建立率達到86%以上。並聯合政府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參與做好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和冬季攻堅行動。同時,要大力面向農民工開展職工互助保障活動,切實幫助農民工減輕醫療方面的負擔。
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強化“省(城)際聯動、部門互動、上下齊動”的維權服務體系建設及駐外法律援助站作用發揮,推進工會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的規範化、網路化建設,為農民工精準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務。同時,積極指導農民工相對集中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進一步拓寬農民工參與民主管理渠道,切實保障農民工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深入開展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為妥善應對和化解各類涉及農民工的勞動關係矛盾和風險打下堅實基礎。
要讓工會服務農民工工作更有“溫度”,落實好各項服務舉措是關鍵。按照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用好工會就業創業服務載體,幫助農民工實現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並繼續組織開展好農民工平安返鄉活動,組織農民工乘坐專列、專車,做好迎接、慰問等工作。同時,各相關單位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面向困難農民工開展走訪慰問、助學幫扶等工作,讓他們切實感受到來自娘家的濃濃溫情。(四川工人日報 李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