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縣公安局豆叩派出所傳承“楓橋經驗”爭做“羌鄉衛士”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5-27 14:27:48 編輯:劉映紅 點擊:
近年來,豆叩派出所在平武縣公安局和當地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方針,圍繞“四個鐵一般”標準打造過硬公安隊伍,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大力推動“楓橋經驗”本土化創新實踐,以“黨建促隊建、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為工作標準,遵循民意導向、實施主動警務,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嚴厲打擊違法犯罪,不斷強化為民服務宗旨意識,全力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取得明顯成效。
據了解,該所堅持強化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黨建引領制度化,充分發揮黨建工作的引領、促進、激勵作用,認真貫徹執行黨紀黨規,突出政治建設,強化思想建設,夯實組織建設,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等制度,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狠抓日常養成,全面提升隊伍精、氣、神,實現黨建與隊建、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特別是加強黨員示範崗建設,選出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的黨員民警成立黨員民警示範崗,通過示範帶動作用,提高了全體民警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深入開展黨員民警“雙報到”工作,今年新冠疫情發生後,派出所全體黨員民警深入抗疫一線,堅守卡口、嚴密排查、防疫宣傳、社區巡邏,放棄春節休假,踐行入警誓詞。
同時,該所強化基層基礎,切實做好警民聯動。在加強同司法所等專業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建立了治保組織,護村隊,義務巡邏隊,在轄區19個自然村打造“一村一隊”的護村隊,在社區、學校、企業中組建“紅袖標”義務巡邏隊;在茶館、醫院、燒烤攤等重點區域物建治安資訊員,壯大群防群治隊伍,形成社會治理的穩定基石;堅持“預防為先”的理念,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為一體的治安防控體系,著力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將轄區劃分為2個網格區域,設立2個警務室,推進移動社區警務,按照“一標三實”工作要求,實現“以地管房,以房管人”,定期對實有人口數據進行維護更新,保持數據的鮮活。
另外,該所還強化源頭治理,加強多元化調解工作。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聯合排查、滾動排查、適時排查,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排查、早化解,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落實了村民小組、村社區、鄉“三級三調”制度,健全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三位一體”調解體系,和政府相關部門一道,在19個自然村設立矛盾調解室,實行調解室主任+社區民警+鄉司法所聯調聯處。派出所專門制定了《關於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績效考核辦法》,堅持首接負責制,將民輔警開展矛盾糾紛調處的工作情況納入考核,並作為年終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工作中,該所堅持強化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豆叩轄區農家樂多,九小場所多,摩托車多,道路彎多路窄。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溥弱,安全壓力大,該所加強消防、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通過微信群、上法制課、向人民群眾報告工作等方式,加強對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加強消防隱患和道路隱患的排查力度,排查出所隱患能當場整改的就當場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同時將隱患情況報送政府相關部門;充分發揮交通協管員、交通勸導員的職責,在節假日組織其上街上路,協助警察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加強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對超員、超載、摩托車不戴頭盔,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的打擊。今年來,已處理交通違法行為200多起。
該所堅持強化服務措施,提升群眾滿意度。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解決群眾“辦難事”問題,進一步優化公安窗口服務,該所結合轄區實際,立足本職,強化服務理念,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契機,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眾快速辦事。推行“特事特辦”,對特殊時期特殊群體的特殊需求,建立“綠色通道”機制,組織民警實行“審、報、批”一條龍的服務,讓群眾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手續。推行“錯時式”服務,戶籍業務全年無休,全所民警學習辦理戶籍業務,節假日、週末照常辦理,自開展錯時工作服務以來,我所共為群眾辦理戶口、二代證、諮詢、救助等服務百餘人次。推行“到府式”服務,戶籍民警在工作中遇到行走不便或臥病在床的群眾,戶籍民警會主動到府辦理證件並送證到府,受到轄區群眾一致好評。
與此同時,該所還強化文化宣傳,警示教育全覆蓋。堅持“打造法治宣傳陣地、有效預防違法犯罪”的理念,在剛性嚴管打擊的同時,做好柔性教育感化,宣傳方式多樣、圖文並茂。在每一個村建立了微信群,由民警當群主,定期在群裏發佈防電信詐騙、防盜、交通、禁毒、消防、公安工作社會化評價知識。社區民警利用場鎮逢場天的機會,到場鎮設點,面對面向群眾宣傳安全防範知識。在戶政室放有安全防範知識的宣傳資料,戶籍民警在群眾辦證時,向群眾發放安全防範資料。讓辦事群眾在等待的過程中自發性的主動參觀學習,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學習,通過加強法治宣傳“小陣地”建設,提高了群眾的法治意識和防範能力,為創建 “平安豆叩”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史波 李敏  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