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西昌市農業農村局、西昌市人民檢察院、西昌市公安局、西昌市生態環境局、西昌市交通運輸局、西昌市水利局、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西昌市林業和草原局多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西昌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西昌將開啟長達十年的禁漁期。
《通告》明確,此次禁捕範圍為全市所有天然河流。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 1日0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産性捕撈。
《通告》明確,禁捕期間,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實行專項管理。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進行。
此外,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釣。此期間外,其他娛樂性遊釣和休閒漁業活動的範圍和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西昌境內有魚類上百種,其中特有魚類數十種。是長江上游重要珍稀生物的棲息地,是生物多樣性、涵養水源、保持水土、維繫生態平衡的主要區域,在長江流域生態安全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通告》規定,暫定十年禁止生産性捕撈,有其重要意義。之所以要選擇“十年”這個時間段,與魚類的繁殖生物學特性有關。一般小型魚類性成熟時間在1-3年;中型魚類一般達到性成熟時間需要3-4年;大型魚類從幼年到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的時間。禁捕時間設置為10年,才能讓它們有足夠的時間繁衍兩至三代,助力其數量的恢復。(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