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人民政府近日發佈《關於將螺髻山自然保護區海口牧場區域劃為臨時封山區域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螺髻山自然保護區海口牧場區域進行臨時封山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 臨時封山管制時間為2021年3月1日-6月30日,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
二. 在管制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封山範圍;確需進入的,必須經縣政府林草部門批准,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開展旅遊和生産經營活動;未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據不服從管理的,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 妨礙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