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法院執結一起農民工勞務受害責任糾紛案件 2名被執行人當場履行案款111525.84元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4-21 16:13:38 編輯:周姿彤 點擊:
涉及工傷的案件,一般都具有對立情緒大、矛盾易激化、社會廣泛關注等特點。及時妥善解決勞務受害責任糾紛案件,為受害者將賠償執行到位,保障勞動者人身財産,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大英縣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農民工勞務受害責任糾紛案件,2名被執行人當場履行案款111525.84元。
2019年1月21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喻某受何某的雇請到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英縣城市春天二期工程工地從事挖孔樁作業,但在工作中不慎受傷。喻某受傷後被送到大英縣人民醫院接受住院治療,同年2月25日出院(共35天),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均由何某支付。至5月30日,四川中益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書,意見為:喻某的傷殘程度為9級。7月8日,大英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對喻某確定勞動關係仲裁申請以“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為由,決定不予受理。
自2019年6月以來,喻某曾多次找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和何某協商處理未果,無奈之下,原告喻某向大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懇請法院判令被告何某、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殘疾賠償金、護理費、誤工費、鑒定費、交通費、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門診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216875.4元。
大英法院審理後,支援了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扣除被告何某已墊付醫藥費38627.46元後,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判決,判令被告何某、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連帶賠償原告喻某醫療費、後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含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鑒定費共計105803.04元。但判決生效後,被告卻遲遲不予履行,多次到府討要無果之下,喻某于2020年3月24日向大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過程後,執行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何某和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並不是故意拒不履行,而是雙方針對連帶賠償責任未協商出各自承擔的明確金額。
於是,執行法官于2020年4月13日在大英縣人民法院調解室約談2名被執行人,在調解室中,被執行人雙方表達了各自的意見以及願意履行的誠意,經過當面核算,本案執行標的105803.04元,執行費1487元,申請人喻某墊付的案件受理費2485.8元,遲延履行金1750元,共計111525.84元。
何某表示,自己前期已經墊付醫療費用和鑒定費共計38627.46元,自身能力有限,願意再出20000元,希望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能承擔剩餘款項。隨後,執行法官又了解了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處理意見,並對雙方作釋法明理工作,在執行幹警長時間調解下,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在向公司負責人請示之後,該公司同意了協商結果。
最終,在法院的見證下,何某向喻某現金支付20000元,四川省通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向喻某轉賬91525.84元,本案順利執行完畢。(譚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