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鄉村幹部要學法、用法、守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6-29 10:43:12 編輯:楊仁昌 點擊: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有人説“法律要用起來才有生命力”,《民法典》也一樣,每一個人要幹好自己工作、要保護自己利益不受非法侵害,都要好好學習法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特別是長期跟人民群眾打交道的鄉鎮幹部,更要學法、用法、守法。

鄉村幹部要堅持學法。對於鄉村幹部來説不堅持學法,“為人民服務”和“建設法治社會”這些話都會變成口號,根本落不到實處,就拿《民法典》來説,其中涉及的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方面,與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一旦人民群眾有這方面的問題諮詢,作為鄉村幹部一問三不知,不僅損害自己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還會損害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鄉村幹部要善於用法。在農村的發展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牽扯到法律糾紛,如造橋修路等項目合同的簽訂以及土地的佔用等,都要確保不越法律的紅線,在這個過程中鄉村幹部不但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還要拿起法律武器,使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不受非法分子侵害。

鄉村幹部要帶頭守法。近年來查處了很多貪污腐敗的鄉村幹部,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置法律于不顧,濫用職權,更有甚者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遵紀守法是每個黨員、每名幹部都應該牢牢記在心上的,鄉村不是法外之地,鄉村幹部更應該帶頭守法,為建成法治社會貢獻出自己的力量。(嘉陵區委組織部 李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