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在執行一起拖欠民營企業貨款的案件過程中,不辭辛勞,奔赴陜西,成功地將所欠款項執行到位,維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據悉,2015年,陜西某建築公司因承建工程項目的需要,向位於四川南充的某民營公司訂購了一批建築材料,但卻未付清貨款。南充公司討要未果,遂於今年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判令陜西公司支付拖欠的貨款300余萬元及資金佔用補償費。但陜西公司並未履行判決,南充公司遂又向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受理案件後,通過調查了解,查詢到陜西公司在陜西漢中某銀行有資金賬戶,其資金足以清償全部欠款,遂乘車趕赴陜西漢中,到該銀行扣劃了相應資金,並及時支付給了南充公司。至此,該案得以成功執行完畢。執行法官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陳輝 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