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區人民法院替9名交房近10年無法辦理不動産權轉移登記手續的申請人辦理了相關手續,並執行到全部案款,受到了當事人一致好評。
據悉,在2009年至2011年,杜某某等9人與唐某某等4人合作開發的某小區項目部,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在交房併入住近10年期間,杜某某等人多次聯繫唐某某要求協助辦理不動産權轉移登記手續,但唐某某一直拒絕辦理。2019年11月,嘉陵區人民法院判決唐某某協助杜某某等人辦理不動産權轉移登記手續,同時承擔相應的案件受理費。判決生效後,唐某某仍然拒絕履行協助義務,杜某某等人遂向嘉陵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了確保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快速兌現,在受理案件後,執行法官立即向有關部門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為杜某某等人辦理了不動産權轉移登記手續,同時督促被執行人交納了案件受理費及相關過戶費用,並迅速將案款發放給了申請人。至此,該案件在一個月內全部得以順利執結。在案款領取現場,申請人對執行法官幫助他們兌現全部合法權益表示了衷心感謝。(龐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