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黨對基層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5-12 09:23:42 編輯:楊仁昌 點擊: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關乎黨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加強黨對基層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

加強黨對自治組織的領導。村(居)自治組織直面群眾辦事,是群眾的娘家人。全面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一肩挑”,選優配強班子隊伍,打造堅實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推動基層幹部真心聽民聲、真正操民心、真情辦民事。

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全面構建監督格局,整合紀檢、監察、巡察、審計等力量,在落實黨的政策、項目建設、民生實事等方面加強監督,確保每項政策落實不走樣、每個項目落實不摻假、每筆資金落實不拖延。加大對村(居)務監督組織的保障力度,深入實施“雙五工作法”,堅持透明、簡潔的辦事程式,定期公佈村(居)務、財務,讓權力暴露在陽光下。

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將推動黨的建設有關要求寫入社會組織章程,推動黨組織推薦人選成為社會組織負責人。搭建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的平臺,鼓勵在村(居)建立開展鄰里互助、矛盾調解、治安巡防、養老健身、公益慈善、文體娛樂等活動的各類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在基層治理工作中的參與度,弘揚社會主義正能量,發揮關心關愛的積極作用。

加強黨對群團組織的領導。堅持黨建帶群建,全面加強和改進黨對群團工作的領導,注重在“兩新”組織中培養人才,加強群團組織在基層治理工作中的作用,發揮西部計劃志願者、青年志願者在基層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營山縣委組織部 唐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