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各方面工作,要有一個良好政治生態。而政治生態的好壞,幹部選任就是一個風向標,要貫徹落實好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斷提升幹部選任品質,努力營造好“三種氛圍”,真正讓有本事的有舞臺、靠得住的有信心、能幹事的有動力。
一是營造公正公開的選人氛圍,讓有本事的有舞臺。堅持政治標準,突出實幹導向,推行“陽光選任”,在推薦考察環節主動曬出推薦職位、任職資格和條件等資訊。用好用活公示手段,不讓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成為新的“形式主義”,讓廣大幹部群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不斷完善公平公正公道的選人用人機制,讓有本事的都有施展才華的舞臺。
二是營造科學精準的用人氛圍,讓靠得住的有信心。始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不動搖,切實加大對幹部的政治考察,改進分析研判方法,強化對幹部德才表現的日常掌握,凡是政治不過關的,堅決一票否決。進一步完善選賢任能體制機制,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式,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群眾擁護的優秀幹部選出來、用起來。
三是營造輕鬆愉快的幹事氛圍,讓能幹事的有動力。營造寬鬆輕鬆的工作環境,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幫助幹部工作生活,對於長期紮根在基層一線、環境艱苦且做出積極貢獻的幹部,高看一眼、厚愛三分,著力解決他們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解除後顧之憂。同時加大幹部激勵力度,用好用活職務與職級並行等政策,確保幹部持續激勵,真正做到環境宜人、待遇留人、感情動人。(營山縣委組織部 蔣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