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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學歷提供心理諮詢,心理諮詢師被判退一賠三!

發佈時間:2026-06-04 10:30:30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劉冰玉

謊稱知名大學心理學專業畢業,還偽造學歷證書,一名心理諮詢師為女孩提供心理諮詢服務數月後被揭穿,女孩父母起訴至法院。近日,彭州市法院依法審理了這樣一起服務合同糾紛,經審理後認定該心理諮詢師行為構成欺詐,遂依法判決其退還服務費18300元,並賠償損失5490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訴,成都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周某夫婦欲為其女兒尋求專業心理諮詢服務,2024年3月,他們通過貴州某健康諮詢有限公司結識心理諮詢師雷某。雷某自稱畢業于國內某知名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持有二級心理諮詢師證書,從業經驗豐富。出於對其專業背景的信任,周某夫婦自當月起,以每小時600元至1500元不等的標準,累計支付心理諮詢服務費18300元。

在接受心理諮詢服務期間,周某夫婦認為女兒狀態未見改善,便對雷某的專業能力産生懷疑,於是多次向該公司核實雷某學歷,均得到肯定答覆。2024年11月起,雷某從該公司離職後,便以個人名義繼續為周某夫婦的女兒及其他人提供心理諮詢服務,且收費標準明顯高於貴州某健康諮詢有限公司的標準。2025年1月,周某夫婦的女兒因病情加重入院治療。在周某夫婦的強烈要求下,雷某向二人出示了“學歷證書”,然而周某夫婦經核查發現,雷某實際學歷為該大學電子商務專業(網路教育),並非其宣稱的應用心理學專業,其出示的相關學歷證書竟為雷某自行偽造,二人遂于2025年9月訴至法院。

原告周某夫婦認為,雷某虛構學歷、隱瞞真實背景的行為構成消費欺詐,請求判令雷某退還服務費18300元、按服務費三倍支付懲罰性賠償54900元,並賠償醫療損失5825.49元。

被告雷某辯稱,自己持有四川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的二級心理諮詢師證書,具備成熟穩定的諮詢技能等相應專業能力,請求駁回原告訴請。

法院經審理認為,雷某雖取得了二級心理諮詢師的職業認定,但其作為心理諮詢從業者,明知該知名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在行業內處於頂尖水準,仍故意偽造學歷資訊對外宣傳,致使周某夫婦基於錯誤認知選擇其服務,該行為已構成欺詐。雷某在以個人名義為周某夫婦的女兒等多人提供心理諮詢服務時,以高於原公司的標準收取服務費,其行為明顯具有營利性質,雷某的行為應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約束。關於原告主張的醫療損失,由於其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上述費用與心理諮詢服務存在直接因果關係,該項訴訟請求缺乏依據,不予支援。綜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説法

該案承辦法官王艷梅表示,心理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青少年心理干預更是關乎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心理諮詢屬於高度專業的服務行業,消費者難以直觀評判服務品質,因此從業者的學歷、資質、從業履歷等因素,往往成為消費者選擇服務的重要參考依據。本案中,雷某利用女孩父母對專業資質高度信賴的心理,刻意虛構名校專業學歷,誇大自身從業能力,不僅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擾亂服務市場秩序,還耽誤了女孩的心理干預時機。

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心理諮詢、教育培訓等專業服務時,務必仔細核驗從業者資質、背景資訊,留存聊天記錄、付費憑證、資質證明材料等,不幸遭遇侵權時,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警示各類服務行業從業者:應當恪守法律與道德準則,堅守誠信底線,依法合規經營,弄虛作假、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四川法治報記者劉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