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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首個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文件作了全方位制度設計

2024-01-30 21:09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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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月30日訊(記者韓琳) 近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永新表示,這是我國首個關於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綜合性政策文件,從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高品質養老服務需求出發,以發展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為重點,從拓寬人才來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質能力、健全人才評價機制、重視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勵措施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制度設計,打出“引、育、評、用、留”組合拳,推動建設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德技兼備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為新時代新征程養老服務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民政部今天舉行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李永新在會上對《意見》做了解讀。他表示,《意見》把解決養老服務人才特別是養老護理員短缺問題擺到突出位置,堅持從供給側入手,針對養老服務類型層次多樣、跨領域交叉融合、實踐性強等特點,明確提出打破學歷、年齡、身份、地域等限制,在實踐中廣納人才、培養人才、凝聚人才,燒旺人才“薪火”,有力支撐養老服務高品質發展。

一是加強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創業支援。《意見》明確要求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人才到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創業,比如通過提供政策諮詢、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幫扶,推動人才供需有效對接。支援養老服務機構積極參加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開發針對性就業見習崗位。

二是鼓勵多渠道多途徑吸引人才。《意見》明確提出發揮院校培養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援引導更多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把更多對口專業畢業生引進來,提高養老服務專業化水準。結合養老服務崗位特點拓寬用人渠道,支援引進社會工作、康復服務、老年營養、心理諮詢等方面專業技術人才以及經營管理人才,挖掘匯聚各方面人才資源,全面提升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綜合能力和技能水準。針對農村地區養老服務人才短缺的實際,引導更多有能力、有意願的村民和農村低齡老年人參與提供養老服務,吸引更多養老服務人才返鄉入鄉就業創業。

三是支援跨行業跨領域人才流動。在完善穩固現有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結構基礎上,《意見》明確提出加強養老服務與家政服務、物業服務等關聯領域的合作,引導相關人才轉型從事養老護理相關工作。支援養老服務機構依規引進醫務人員,積極吸納退休的醫生、護士到養老服務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執業或提供技術指導、技能培訓。此外,推動老有所為與老有所養相結合,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廣泛培養服務於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維護、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休閒娛樂等多方面的志願者隊伍,為增加養老服務人才資源提供有益補充。

在有關人才使用的管理方面,李永新介紹,《意見》堅持以用為本、以崗礪才的用人導向,從崗位設置、用人機制、規範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用好人才,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一是優化崗位配置。優化養老服務機構崗位配置既可以提升服務效率,更好地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又可以增強養老服務機構核心競爭力,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成長。《意見》堅持按需設崗,要求引導各類養老服務機構根據功能定位、目標群體、服務特色等情況,科學設置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等崗位,優化人力資源配置。首先,要聚焦老年人照護需求,推動養老服務機構按照評定等級落實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配比要求,特別是服務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護配比要求;其次,要著眼引領提升機構品質管理、規範運營、風險防控能力,配強養老院院長和人力資源、財務、品質等方面管理崗位,打造一批懂養老、會運營、擅管理的養老服務經營管理人才;再次,要著眼滿足老年人醫療、康復、營養、心理等多方面需求,設置相關專業技術崗位,配備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最後,要落實安全生産等要求,依規設置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物業保障、維修維護、資訊管理等工勤崗位,確保各環節安全高效運轉。

二是健全用人機制。《意見》堅持技能導向,注重發揮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作用,明確提出鼓勵技師以上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在崗位上發揮技能、管理班組、帶徒傳技,帶動服務團隊整體技能水準提升;鼓勵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品質評價、補貼支援等工作中,加大取得技能等級證書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配置情況所佔評價權重,引導機構支援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技能水準評價;進一步暢通養老服務機構中的技能骨幹向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流動渠道,激發技能人才活力。此外,要求充分用好社會工作專業技術人才,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內設社會工作科室、設置專門崗位或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合作等方式,支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導、社會融入、資源連結等全方位服務。

三是強化規範管理。《意見》立足養老服務行業特點,要求通過推動養老服務機構完善員工守則、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等途徑,進一步強化養老服務人才職業道德要求和服務機構誠信經營意識,引導從業人員養成良好品行、提升服務水準。同時,為充分體現從嚴管理要求,樹立“獎優罰劣”導向,明確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人才失信懲戒和守信褒揚機制,大力培樹行業先進典型,依法嚴懲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培育安全可靠、值得信賴的養老服務市場環境,營造讓老年人安心、靜心、舒心養老的良好氛圍。

在有關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評價機制的問題上,李永新説,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是養老服務的直接提供者,是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力量。《意見》首次提出,以養老護理員為試點,完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健全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社會化認定機制,進一步明確了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級、評價主體、評價管理、評價結果使用等關鍵性問題。

一是關於技能等級。《意見》明確,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相關要求,開展考核認定工作。《意見》提出在《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設置的五個職業技能等級基礎上,支援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可結合實際在高級技師等級之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由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進一步拓寬了養老護理員成長通道。

二是關於評價主體。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意見》首次明確由養老服務行業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社會培訓評價資源,徵集遴選符合資質的單位機構,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成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另一類是用人單位,支援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賦予用人單位評價自主權。[01-30 10:53]

三是關於評價管理。《意見》明確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編碼規則和證書樣式,在全國範圍內查詢驗證,並要求按照“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的原則,加強對第三方評價機構和用人單位評價活動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評估,公開評估結果,落實評價機構和用人單位主體責任,確保評價公信力。

四是關於評價結果使用。《意見》堅持技高者多得的用人導向,明確提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要與崗位使用有效銜接,並作為薪酬分配的重要參考,以此激發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水準的積極性主動性。

在強化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方面,李永新表示,從事養老服務,既要有專業精度,又要有愛心溫度,養老服務人才是替天下兒女盡孝、為社會家庭分憂的可敬職業。應當採取有力措施,給予養老服務人才應有的保障和更多的關愛。《意見》從薪酬待遇、關愛支援、褒揚激勵等方面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建立"拴心留人"制度機制。

一是保障薪酬待遇。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實現“待遇留人”,是養老服務行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關鍵。《意見》明確提出堅持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支援和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薪酬分配製度,切實提高養老服務人才薪酬待遇;指導有條件的地區調查發佈養老服務人才市場工資價位資訊,引導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考慮從業年限、勞動強度、技能水準等因素,合理確定養老服務人才工資水準,並將工資分配向一線員工傾斜。同時,通過完善並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補貼等政策,採取規範用工管理、參加社會保險、改善勞動環境、實行同工同酬等措施,切實保障養老服務人才應有待遇和合法權益。

二是完善關愛政策。《意見》明確支援各地探索將養老服務高技能人才納入城市直接落戶範圍,推動其配偶、子女等隨遷家屬按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為養老服務人才提供“安居樂業”的發展環境,解決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上面臨的實際困難,讓養老服務人才能夠真正立住腳、安下心、紮下根、行得遠。

三是強化褒揚激勵。《意見》明確通過開展表彰活動、舉辦技能競賽、建立工作室、選樹典型等多種途徑,加大養老服務人才褒揚激勵力度,提升他們的職業尊崇感和社會認同度。比如,近年來民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舉辦全國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大賽,讓更多人認識到養老服務工作蘊含的技術含量和人文精髓。下一步,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養老服務人才先進事跡和職業精神宣傳力度,增進理解、凝聚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養老服務人才、支援養老服務行業發展壯大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韓得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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