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發佈 填補國內空白
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圖為發佈會現場 中國網記者劉楨珂攝影
中國網北京1月5日訊(記者 劉楨珂) 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中國貿促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主任、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執行副主席蔡晨風介紹《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湘潭大學)基地主任、湖南警察學院校長廖永安;同濟大學法學院院長蔣惠嶺,出席發佈會,中國貿促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法律顧問處處長王琳潔主持本場發佈會。
發佈會上,中國貿促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主任、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執行副主席蔡晨風就《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有關情況進行簡要介紹。
首先介紹報告的編寫背景和有關考慮
商事調解是一種既古老又新興的糾紛解決方式。古老是因為我國自古以來就有“和為貴”的思想,在宋明清三個朝代,商品經濟較為發達,為了有效化解商事糾紛,實踐中形成了商事調解的雛形。新興是因為,隨著國際經貿往來密切,商事活動的內容和形式越來越豐富,往來多了,難免磕磕碰碰,更加高效地化解爭議在“效率至上”的商事活動中尤為重要,商事調解以非對抗性、解紛快、成本低、當事人對調解程式和結果的可控性強等獨特優勢,日益成為商事糾紛的重要解決方式,並與訴訟、仲裁共同構成商事爭議解決的“三駕馬車”。
商事調解作為一種非對抗性糾紛解決方式,也是中國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調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楓橋經驗” 堅持好、發展好,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背景下,加強對商事調解特點和規律的研究,加強商事調解頂層設計和制度供給,對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商事調解體制機制意義重大。
從國際來看,商事調解已成為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商事糾紛解決方式。特別是2019年《新加坡調解公約》開放簽署後,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在致力於完善本國的商事調解法律和制度,積極推動商事調解的發展,著力提高自身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的吸引力、競爭力和影響力。
同時,商事調解的發展水準也已成為全球營商環境評價的重要指標。2022年世界銀行推出新的營商環境評估體系,將“商事調解”列為其中一項重要評估指標,世行認為,“運作良好的商業糾紛解決機制,對於健康的營商環境至關重要,而其中效率和品質扮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商事調解追求案結事了人和,能夠做到“事心雙解”,對幫助企業高效解紛、維持正常商業運轉、助力改善營商環境具有積極作用。
在全球商事調解發展浪潮的推動下,我國商事調解的發展也呈現出欣欣向榮之景。商事調解的組織數量日益增多,商事調解員隊伍不斷壯大,商事調解的社會影響逐步提升,商事調解的文化日漸濃郁。但是,目前我國商事調解的發展還存在很多問題,例如包括底數不清、影響力不夠大,無法滿足商事主體旺盛的服務需求、宣傳力度不夠等。
為了不斷推動中國商事調解事業健康發展,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於2023年啟動了《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編寫工作。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是中國最早從事商事調解工作的機構,迄今已有30多年曆史,是我國商事調解事業的先行者、實踐者、探索者。2022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建會70週年大會暨全球貿易投資促進峰會上發表視頻致辭,充分肯定了中國貿促會在國際經貿仲裁、智慧財産權服務、商事調解等領域的積極探索創新。在新時代,我們希望通過持續發佈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中英文版,為推動中國商事調解高品質發展和向國際社會講好中國商事調解故事貢獻力量。
為確保《報告》既有理論支撐又貼合調解實踐,中心委託了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湘潭大學)基地主任廖永安教授團隊承擔研究與編寫任務。編寫這份報告主要有以下目的:
第一,摸清底數,盡最大努力呈現中國商事調解的發展全貌。儘管商事調解在我國取得長足發展,但目前對於全國範圍內商事調解組織的數量、性質、登記方式,調解員數量、任職資格等還沒有一個完整的統計,也缺乏系統闡釋商事調解年度發展全貌的年度型報告。因此該報告希望能夠及時總結我國商事調解事業取得的階段性成績和經驗做法,對相關數據進行蒐集分析,做到心中有數,方能在下一步工作中行之有度、操之有方。
第二,找準問題,探尋推動我國商事調解發展的“良方”。當前商事調解面臨許多問題亟需解決,例如商事調解的立法模式、商事調解組織的性質與監管、商事調解員的職業化發展路徑、商事調解的國際化服務水準等,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事調解的高品質發展。因此,報告希望能夠通過大量調研和座談,從不同主體視角,總結全國各地商事調解發展中面臨的共性問題,對可能制約我國商事調解發展的關鍵問題進行剖析,並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第三,擴大影響,增加全社會對商事調解理念的認同。商事調解植根于中國上千年優秀傳統文化之中,蘊含著“以和為貴”“和氣生財”的傳統理念,我們希望通過這份報告擴大商事調解理念的傳播,讓更多的國內外商事主體認識、認可、選擇調解,讓調解這朵“東方之花”在全球綻放得更加絢爛。
其次介紹報告的編寫過程
為紮實做好報告編寫的各項工作,課題組從寫作框架、編寫方案、調研安排,到座談提綱、調查問卷,都做到了精心籌劃、反覆論證。在撰寫初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仲裁委等機構的領導和專家對報告撰寫方案研提了諸多寶貴意見,為高品質完成報告的撰寫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報告撰寫期間,課題組進行了大量實地調研,先後赴杭州、南寧、深圳、上海、武漢、香港、澳門、珠海、哈爾濱等11個城市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調研,與當地司法行政部門、各級法院、調解組織等相關方進行了深入交流,收集了許多詳實的數據和鮮活的素材。同時,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積極發揮擁有66家地方和行業調解中心的工作網路優勢,請山東、四川、浙江、湖南、陜西、甘肅、廣東、廣西等地10余家貿促系統調解機構在當地同步開展調研,提供了寶貴的調研成果。課題組還面向全國調解組織和調解員發放了調查問卷,獲取了真實的一手數據。該工作也得到了蔣惠嶺院長牽頭組建的中國商事調解發展合作機制的大力支援。
為充分堅持實踐導向、問題導向,課題組綜合採用實證分析、規範分析、比較研究等多種研究方法整合大量調研資料,以期精準呈現中國商事調解的現實圖景,勾勒中國商事調解的發展遠景。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與湘潭大學課題組密切配合、協同攻關,經過近一年的努力,最終將這份報告呈現給大家。
最後,介紹報告的主要亮點
第一個亮點是,這是我國第一份體系化闡釋中國商事調解發展情況的全面型報告,填補了國內空白。該報告從中國商事調解事業發展大局出發,既系統梳理了相關頂層設計,又分析總結了地方實踐經驗,既回顧了商事調解的歷史發展演變,又聚焦于2022-2023年最新年度進展,既“把脈問診”,分析當下商事調解面臨的六大關鍵問題與挑戰,又“開方抓藥”,系統地對商事調解未來發展路徑提出了六方面建設性意見,共17萬餘字,五大章節。報告評審專家認為“該報告涉及商事調解法律規範梳理、商事調解實踐狀況調研、商事調解重要理論問題研究,精準呈現了中國商事調解的發展全貌,形成了體系化的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編寫結構”。
第二個亮點是,這是一份實踐化導向與學理化闡釋緊密結合的研究型報告。商事調解是一種“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糾紛解決方式,具有鮮明的實踐色彩。同時,商事調解作為一項新興事物,極具理論內涵和學術爭議,有關商事調解的法律屬性、商事調解的協議效力、商事調解協議的執行機制等問題仍需形成理論共識。報告堅持問題導向,發現問題、回應問題,始終堅持學理化闡釋、學術化表達,充分展現了學理深度和學術厚度,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與實踐價值。
第三個亮點是,這是一份數據詳實、素材紮實的參考型報告。報告通過調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商事調解的組織數量、人員數量、業務數量等重要行業數據,剖析了國際商事調解的典型案例,對全國商事調解的發展現狀進行了精準統計與深入分析;系統梳理了粵港澳大灣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上海等地的商事調解創新舉措,總結提煉了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啟示,為我國其他地區推動商事調解發展提供了操作性強的發展思路;報告還回應了備受關注的商事調解立法問題,圍繞商事調解立法的基本範疇、模式選擇、結構設計、內容安排做了全面分析,並提出了具體路徑和方案,相信這份報告能夠為改革決策者、實踐探索者和理論研究者提供較為紮實的實證素材和行業資訊。
以上是對《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的一些基本情況介紹。
中國貿促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主任、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執行副主席蔡晨風 中國網記者劉楨珂攝影
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中國網記者劉楨珂攝影
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中國商事調解年度報告(2022-2023)》。中國網記者劉楨珂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