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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城鎮開發邊界管理有“據”可依

2023-10-25 15:44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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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0月25日訊(記者趙娜)近期,自然資源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運用好“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中加強和規範城鎮開發邊界管理,下發《關於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指導。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副局長楊浚在24日召開的媒體座談會上介紹,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深化“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2022年根據“三區三線”劃定工作的統一部署,各省(區、市)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工作方式,統籌劃定了城市、鎮以及各類開發區的城鎮開發邊界。劃定過程中,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統籌農業、生態、城鎮空間佈局;堅持守住底線,通過反向約束與正向約束相結合,指導城鎮開發邊界避讓資源環境底線、災害風險、歷史文化保護等限制性因素,設置擴展倍數嚴控新增建設用地,推動城鎮緊湊發展和節約集約用地;堅持區域統籌,在優先劃好劃足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應劃盡劃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各省份按不超過2020年現狀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的1.3倍控制城鎮開發邊界範圍,給予各省份統籌指導市縣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的自主權。

其中,為解決城鎮開發邊界從“怎麼劃”轉向“怎麼管”的問題,自然資源部認真梳理和歸納各地的經驗做法,經過廣泛討論、深入調研後印發了《通知》。

楊浚介紹説,該《通知》充分借鑒北京、上海等地方實施管理城鎮開發邊界的經驗做法,廣泛聽取了各地在城鎮開發邊界啟用實施過程中的意見建議,按照守住底線、有序實施、留有彈性、上下貫通的基本原則,堅持集約發展,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品質,為依法依規加強和規範城鎮開發邊界管理提供基本遵循,為優化國土空間格局、提升城鎮品質、促進城鎮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規劃支撐。

《通知》強調,各類城鎮建設所需要的用地均需納入全省(區、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統籌核算。不得擅自突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嚴禁違反法律和規劃開展用地用海審批。

在推動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精準落地有序實施方面,各地要結合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進一步深化城鎮開發邊界內用地安排,細化功能分區和用地佈局,在統籌存量和增量用地、地上和地下空間使用的基礎上,合理安排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結構、佈局和時序。其中,在增量用地使用上,要分階段、按比例為“十五五”“十六五”期間留下不少於35%、25%的增量用地空間;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規模上,在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規模的80%的前提下,允許其餘部分用於年度間調劑,但不得突破分階段總量控制,以便為未來發展預留合理空間。同時,在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優先序,確保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對符合“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城鎮開發邊界內因國家和省重大戰略實施、重大政策調整、重大項目建設”等六種情形的城鎮開發邊界進行局部優化,推動劃定成果精準落地有序實施。

在統籌做好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安排方面,各地要引導城鎮建設用地向城鎮開發邊界內集中,促進城鎮集約集聚建設,不斷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準。《通知》中明確,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規劃建設各類開發區和産業園區,不得規劃城鎮居住用地。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前提下,結合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旅遊開發、邊境地區建設等合理需要,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可規劃佈局有特定選址要求的零星城鎮建設用地,涉及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要在城鎮開發邊界內進行等量縮減,確保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

在嚴格規範城鎮開發邊界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方面,《通知》強調,城鎮開發邊界發生變化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向部匯交數據,檢驗合格納入國土空間基礎資訊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資訊系統並反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後,方可作為規劃管理、用地用海審批的依據。自然資源部將依託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資訊系統,加強對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監督、評估、考核、執法等全生命週期管理。

楊浚介紹,《通知》的出臺,有利於更好落實國家戰略和重大項目落地實施,有利於更好實施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和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省級自然資源部門配套制定出臺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細則,密切跟蹤各地在文件試行期間的實施進展情況,總結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為國土空間規劃立法提供實踐支撐。


【責任編輯: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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