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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讓受暴者不再沉默

2017-03-07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正式實施,改變了多年“家暴”問題無法可依的局面。

從1990年開始,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孫曉梅就開始關注“家暴”問題,至今已經27年。

“1990年,我開始研究中國的家庭暴力問題時,人們還不接受‘家庭暴力’這個詞,只叫‘挨打'、‘毆妻'。”孫曉梅對中國網記者説。

多年來,因家暴導致家庭悲劇的案件時有發生。2011年,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家暴門”事件被媒體曝光,“家暴”問題再度引起廣泛的關注。

“此前對懲治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規定,分散在婚姻法、刑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多部法律中,司法機關沒有在這些零散的法律中進行明確規定。”孫曉梅説。

紅楓中心與萬博苑社區共同舉辦的迎“三·八”促和諧活動現場。(紅楓中心供圖)


任兩屆人大代表提10份“反家暴”建議

一次調研活動,讓孫曉梅下定決心致力於“反家暴”事業。

1993年,中國管理科學院婦女研究所(現為“紅楓熱線”)對北京市30個城市戶口和30個農業戶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進行個案訪談。

孫曉梅承擔了對30個農業戶口受暴者的調查,讓她感到意外的是,面對傷害多數人選擇沉默,不認為被丈夫打、受到暴力侵犯是問題。受暴者們甚至用奇怪的眼光看待孫曉梅的調研。

“那次讓我深受觸動,從那時起,我就下定決心將 ‘反家庭暴力’作為重點研究課題。”她説。

孫曉梅用半年時間將30個“家暴”材料整理成30萬字的手稿。

2001年,時任農工民主黨中央婦委會主任的孫曉梅,帶著在北京、浙江溫州、河北遷西、內蒙古興安盟發放的4000份問卷調研數據,向全國政協九屆四次會議提交“反對對婦女暴力行為建議”的提案,這也是全國第一份針對家庭暴力方面的提案。

2008年,孫曉梅當選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2009年和2011年,她分別向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和三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孫曉梅曾收到“家庭暴力的內容可以在各種法律中體現”的回復,對此,她並不滿意。

此後,孫曉梅又連續多次提交建議,希望加快《反家暴法》的立法工作。即便在罹患癌症6年期間,連坐起來都感到困難時,她依然沒有放棄。

至今,任人大代表期間孫曉梅前後提交了10份關於《反家暴法》的建議。

被家暴對象(左)和志願者就課上的一些內容進行探討。中國網記者 吳聞達 攝


更多受暴者開始敢於為自己説話

孫曉梅認為《反家暴法》這部“年輕”法律的施行大大提升了司法干預家庭暴力的力度。

“最突出的亮點就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遭遇或面臨家暴,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孫曉梅告訴記者。《反家暴法》實施一年以來,已發出498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熱線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1月到6月份,家暴問題熱線接通個案達到158個,相當於去年同期的3倍,比2015年的全年數據增長了54.90%。

“在《反家暴法》實施以後,受害人對家暴有了更明確的認識,願意説出來,用法律方式保護自己,這是一個很大的改變。” 紅楓中心副主任侯志明對中國網記者説。

2016年4月,64歲的李莉(化名)選擇離婚,結束了近30年的“家暴”生活。 “孩子一歲起前夫就時常對我家暴,每天在恐懼中過日子真的很煎熬。”李莉説。

依戀關係課上,志願者分組認真探討,這些志願者有記者、教師、工程師、醫生等。中國網記者 吳聞達 攝


建議各部門出臺細則

今年兩會,孫曉梅繼續帶來了《反家暴法》方面的建議。“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為這屆人大代表任期畫上一個完美句點。”她説。

孫曉梅建議,《反家暴法》中的核心部門如公安、法院、民政等責任部門應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或是指導意見,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地方立法,對沒有出臺地方性法規的省市,可以出臺《反家暴法》的實施辦法。

“《反家暴法》的出臺速度很快,草案的第二稿就通過了,所以未來還需在細節上不斷完善。”孫曉梅説。

孫曉梅了解到,有受暴者告到法院,但是法院需要證據,無奈受暴者只能去找派出所,“有時候派出所只是協調一下就讓受暴者回去了”。

“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對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作出進一步解釋,對反家暴法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一些爭議問題作出具體規定;對涉及家暴案件的審理出臺一個較為全面的指導辦法或意見,重點解決家庭暴力的定義,完善證據制度,細化申請監護權撤銷的具體程式等。”她説。

(文字/尚陽 策劃/尚陽 吳聞達攝像/黃富友 吳聞達剪輯/吳聞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