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首頁> 新聞中心> 本網獨家>

民政部印發通知 部署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有關工作

2024-12-29 00:10

來源:中國網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字體:

中國網12月29日訊 據中國民政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25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實做好當前社會救助領域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好元旦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全文如下: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5年元旦春節

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第十五次全國民政會議部署要求,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實做好當前社會救助領域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好元旦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

各地要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認定工作的基礎上,全面開展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進一步細化認定條件,將暫不符合救助幫扶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納入動態監測範圍,加強日常走訪,全面了解其基本生活變化情況,對符合救助幫扶條件的,及時給予相應救助幫扶。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於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3〕39號)要求,加快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將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及其他困難人員等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加強對基本生活困難群體的重點關注,將近一年內因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未獲批准的申請對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滿兩年的對象等納入動態監測範圍。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健全規範管理、主動發現、跟蹤問效等功能,不斷完善監測預警指標體系,科學設定觸發預警條件。加強與相關部門資訊共用和數據比對,動態掌握監測對象家庭人員、收入、財産、剛性支出、政策落實等情況變化,加強風險研判。觸發預警的,在“大數據比對”基礎上,開展靶向式“鐵腳板摸排”,逐人逐戶摸清基本生活狀況和實際困難,按照“預警響應-線下核實-分類推送-及時處置-結果反饋”的流程,對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條件的,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範圍;對符合教育、住房、就業、醫療等專項救助條件的,及時將資訊推送至相關部門辦理,跟蹤督促辦理結果反饋,推動形成“一戶(人)一條閉環救助鏈”的管理機制。

二、規範落實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各地要規範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進一步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完善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明確轉辦、轉介服務流程和時限,大力推行社會救助經辦人員依法依規辦理和困難群眾誠信申報“雙承諾”制,堅決防止和杜絕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等行為,切實提升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效能。要規範最低生活保障準入條件,做到“應保盡保”,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要按規定確定保障金額,做到“按標施保”,避免和防止出現以“單人保”代替“整戶保”、“下指標”、“分名額”等現象。全面落實低保邊緣家庭重殘、重病人員等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強化特殊困難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要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應急、過渡、補充等制度功能,加強對符合條件的未參加失業保險且無生活來源失業人員、生活困難未就業大學生、因病因突發事件生活陷入困境人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等重點群體的救助幫扶。強化臨時救助與受災人員救助制度銜接,加強應急期、過渡期後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鄉鎮備用金制度,全面落實“急難發生地救助”、“先行救助”等政策要求,切實發揮臨時救助救急解難作用,要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管,確保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金按時足額發放。嚴格落實社會救助公示公開制度,規範救助對象資訊公示內容、方式和範圍,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切實做好困難群眾走訪關愛工作

各地要結合元旦春節前夕走訪慰問等工作,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幫扶,及時了解困難群眾期盼和訴求,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切實把黨中央、國務院對困難群眾的關心關愛落實落細落到位,確保困難群眾度過溫暖祥和的節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元旦春節前夕提前發放救助金或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對元旦春節期間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困難群眾,加快審核確認和資金髮放進度,可視情先行通過臨時救助幫助緩解生活困難,滿足困難群眾過節需要。要密切關注元旦春節期間物價波動情況,會同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及時按規定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盡可能減小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各地要結合實際開展取暖救助,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加大對困難群眾取暖補助或費用減免力度,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將取暖救助範圍由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向低保邊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拓展,幫助困難群眾解決過冬實際困難,防範應對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要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眾用煤、用電、用氣等情況的全面摸排,落實照料服務人及村(社區)責任,及時發現並整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取暖安全。要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引導慈善組織積極有序開展元旦春節對困難群眾探訪、慰問等活動,更好滿足困難群眾多層次、差異化救助需求。

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社會救助工作、加強困難群眾兜底保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底線思維,夯實工作基礎,確保兜住兜準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進一步健全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對存在重大困難的群眾,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救助幫扶力度。堅持上下聯動,持續暢通部省市縣四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及時受理困難群眾救助申請、投訴舉報、政策諮詢等事項,積極回應群眾訴求,耐心細緻解答疑問,著力發揮救助服務熱線在情緒疏導、心理慰藉、矛盾化解方面的作用。積極做好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工作臺賬、落實對賬銷號,做到生活困難的救助幫扶到位、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要求不合理的説服教育到位。各地要深入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加強政策解讀,提高群眾政策知曉度;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將社會救助與“扶危濟困”、“守望相助”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融合,講好新時代社會救助故事,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民政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10日

【責任編輯:劉維佳】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