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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第四批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案件

2024-12-02 00:06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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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2月2日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為進一步遏制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最大限度切斷境內不法分子與境外詐騙集團勾結的犯罪鏈條,根據常態化掛牌督辦工作機制,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決定繼續聯合掛牌督辦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案件,堅持深挖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後“金主”,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跨境電信網路詐騙及境內關聯違法犯罪活動,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2022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聯合掛牌督辦三批13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案件,持續釋放依法查處、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在相關地方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督辦案件均取得顯著成效。例如,浙江金華“12·30”電信網路詐騙案,團隊老闆葛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團隊負責人劉某、李某等10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團隊總監、團隊經理、組長、業務員等379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川南充“4·01”電信網路詐騙案,辦案機關通過開展執法合作打掉在緬甸北部地區活動的21個詐騙團夥,到案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檢察機關已對其中483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福建“4·09”電信網路詐騙案,辦案機關積極追贓挽損,追回損失近2億元人民幣,已判決案件適用罰金刑總額達人民幣5167萬餘元。

此次聯合掛牌督辦的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分別是:(1)江蘇無錫“博翔園區”電信網路詐騙案;(2)江蘇鹽城“巔峰科技”電信網路詐騙案;(3)浙江嵊州“豪志園區”電信網路詐騙案;(4)福建泉州“5·27”電信網路詐騙案;(5)福建龍岩、重慶“盛源集團”電信網路詐騙案;(6)重慶九龍坡“11·15”電信網路詐騙案;(7)四川瀘州“3·21”系列電信網路詐騙案;(8)雲南怒江“8·09”電信網路詐騙案。該批案件均涉及境外電信網路詐騙集團的重點案件,多為組織境內人員通過偷越國(邊)境方式赴境外參加詐騙犯罪活動,內部組織架構嚴密,境內外協同配合,涉案人員眾多,涉及金額巨大,有的犯罪集團還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暴力犯罪,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依法予以嚴懲。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還將繼續加強協作配合,全力推進“打防管控建”各項工作措施,全力緝捕、從嚴懲治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頭目、幕後“金主”和骨幹成員,有力斬斷犯罪鏈條,全力追贓挽損,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産安全。

【責任編輯:劉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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