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評】全球氣候治理在挑戰中堅毅前行 亟鬚髮達國家兌現資金承諾
中國網評論員 樂水
第29屆聯合國世界氣候大會(COP29)即將在亞塞拜然落下帷幕。本屆大會因其核心議題是確定一個關於氣候融資的新集體量化目標(NCQG)而被稱為“氣候融資大會”。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議”規定,在2013—2020年間發達國家每年須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近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2015年的《巴黎協定》重申了這一規定,並將其延期至2025年。如今期限將至,COP29亟須達成NCQG以適應新的全球氣候融資需求。
資金是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關鍵,也是歷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談判的焦點議題之一。《巴黎協定》提出將本世紀全球變暖幅度控制在1.5℃以內,但事與願違——世界氣象組織在本屆大會上發佈的報告顯示,2024年1—9月全球平均表面氣溫比工業化前平均值高約1.54℃,2024年有可能成為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全球氣候治理成效不彰的背後是融資艱難,而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兌現不足則是造成氣候融資困局的根本原因。
發達國家是當今全球氣候問題的主要“責任人”。英國利茲大學的研究顯示,從工業革命到1950年,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排放量的95%,從1950年到2000年發達國家的排放量仍佔全球的77%,因此,富裕國家應向貧窮國家賠償近200萬億美元。然而,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公佈的統計數據,在2016—2022年間,發達國家累計提供了5792億美元的氣候資金,距“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目標相差1208億美元。此外,發達國家在資金分配、融資方式等方面的所作所為也與“氣候正義”相悖。
《巴黎協定》強調氣候融資應優先考慮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需求。但在2016—2022年,僅有17%和2%的資金分配給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2021年全球最容易受到氣候危機影響的20個國家中,有18個屬於此類國家。可見,現有的氣候資金對它們的幫助極為有限。
2009年簽署“哥本哈根協定”時,廣大發展中國家期待發達國家能主要以贈款形式提供融資。這樣才能更凸顯發達國家在氣候治理問題上所擔負的主要責任。而實際上,在2016—2022年只有26.2%的氣候融資是贈款,其餘則以貸款形式提供。2022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公佈的一份報告稱,在全球54個負債最重的發展中國家中,超過一半是最容易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國家。這些貸款無疑加劇了低收入國家的債務負擔,變相使其代替發達國家償還“歷史債”。
隨著時間的推移,氣候危機的挑戰愈益嚴峻,全球更加迫切需要加大全球氣候治理力度。目前,“每年1000億美元”的目標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發展中國家的資金需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稱,發展中國家在2021—2030年的氣候適應資金需求為每年1940至3660億美元,是當前國際公共適應資金的10至18倍,而在2031—2050年這一數額或將增長至3150至5650億美元。《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財務委員會在2021年發佈的報告顯示,到2030年,78個發展中國家的資金需求為5.8萬億美元至5.9萬億美元——平均每年超6000億美元。毫無疑問,未來,全球氣候融資缺口將持續擴大。
面對氣候治理道路上的重重挑戰,人類唯有堅毅前行。COP29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呼籲各國提交更具雄心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NDC)。在大會開幕前,阿聯酋就率先承諾,到2035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9年水準減少47%。隨後巴西也提出,到2035年將巴西的凈溫室氣體排放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59%—67%。而中國早在2020年就宣佈2030年實現碳達峰和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雙碳”目標。截至2023年,中國的新能源裝機規模約佔全球40%——是美國、歐盟和印度之和,並且推動全球風電和光伏發電成本分別下降超過60%和80%。中國正以實際行動成為各國的“綠色表率”。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COP29開幕式上表示,氣候融資不是做慈善,而是一項投資,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需要發達國家兌現資金承諾。在全球氣候危機面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獨善其身。增加氣候融資,不僅是在幫助發展中國家,也是在幫助發達國家自己。
編審:蔣新宇 張艷玲 蔡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