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門 看好人”把好“幼兒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各環節
中國網11月11日訊(記者 劉佳)2025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以下簡稱《學前法》)將正式實施。今天上午,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學前法》相關制定背景和相關細則做解讀。幼兒在園安全問題是最牽動家長心、最牽動社會敏感神經的關鍵,如何保障幼兒園的安全以及在園兒童的安全?此次《學前法》在立法層面給出了明確的規範。
“幼兒園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都是家長的‘寶貝疙瘩’,安全工作至關重要。”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田祖蔭為幼兒在園安全問題做出基本定調。他從《學前法》的具體條例中,進行細緻闡釋,首先,在設施方面,要求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幼兒園內及周邊區域的建築設施設備沒有污染和危險;其次,人員的配備方面,規定幼兒園的教職工的資質條件,強化聘用管理等方面;最後,在安全監管方面,要求政府部門監控,建立幼兒園安全風險的防控體系。此外,幼兒園要加強安全防範的建設,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
今後,教育部也將結合《學前法》圍繞幼兒在園安全重點做出四點工作部署:一是壓實安全管理責任,層層傳導,切實落實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幼兒園的安全責任。加強幼兒園的安全保衛、衛生保健、食品安全等安全監管。“就是做到有人管不推,該誰的事誰上”,田祖蔭説;二是健全安全工作機制,要督促幼兒園健全落實房屋設備、消防、門衛、食品藥品、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安排等安全防護制度和檢查制度,把好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通俗説就是‘守好門,看好人’”;三是加大違規的懲治力度,對未履行安全保障責任,教師存在師德師風問題,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情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員工的責任,法律條文硬起來;四是加大教育的宣傳力度,要深入組織開展學前教育普法宣傳培訓,引導各地各幼兒園全面了解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法律規定,政策知敬畏、守底線、存戒懼,營造依法保障在園幼兒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編審:仝選 蔡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