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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評】菲律賓才是南海生態環境的破壞者

2024-07-16 07:00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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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特約評論員 張衛華  

7月8日和7月10日,中國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下屬的生態環保機構分別發佈《仁愛礁非法“坐灘”軍艦破壞珊瑚礁生態系統調查報告》(下稱《仁愛礁報告》)和《黃岩島海域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報告》(下稱《黃岩島報告》)。這兩份南海生態環境報告顯示,菲律賓非法“坐灘”的軍艦,嚴重破壞仁愛礁生態環境系統,而處於中國實際控制下的黃岩島周圍海域環境品質優良,珊瑚礁生態系統健康,從而有力地揭露了菲律賓政府指控中國破壞南海生態環境的虛偽性,並充分證明中國對黃岩島周圍海域的實際控制是正當的、合法的。

菲律賓軍艦“坐灘”仁愛礁違反國際法

仁愛礁是中國南沙群島的島礁之一,是一座由珊瑚礁組成的環形礁盤。1999年5月9日,菲律賓海軍“馬德雷山”號登陸艦(菲律賓57號艦)藉口“船底漏水”,“不得已”坐灘在中國仁愛礁。據《仁愛礁報告》顯示,25年來艦上人員焚燒和棄置生活垃圾、排放污水,非法運送建築材料加固該艦,並給艦體涂刷油漆。菲方種種行為嚴重破壞了仁愛礁的生態環境,導致仁愛礁礁區海水中重金屬、活性磷酸鹽和油類含量明顯高於歷史記錄,礁區的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種群結構出現失衡,造成礁石珊瑚覆蓋面積大幅下降,軍艦附近存在大量珊瑚礁碎塊和死亡的珊瑚,軍艦周邊尤為嚴重。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規定,“各國有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其管轄或控制下的活動的進行不致使其他國家及其環境遭受污染的損害”。菲律賓軍艦對仁愛礁海域的污染行為,違反了《公約》所規定的法律義務,構成國際不法行為,因此,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國際責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2001年通過的《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條款草案》明確規定,“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國有義務“在從事一項持續性的不法行為時,停止該行為……”(第30條),並且“……有義務對國際不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提供充分賠償”(第31條)。

非法“坐灘”行為並不能影響仁愛礁的主權歸屬

菲律賓政府妄圖通過軍艦“坐灘”行為造成實際佔有仁愛礁的事實。這違反了國際法中關於領土取得的規範,不可能産生該國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在傳統國際法的領土取得的理論中,有所謂通過實際佔有取得領土的“時效”制度。時效(prescription)是指一國佔有他國部分領土後,在相當長時期內不受抗議或反對,從而取得該被占領土的主權。一方面,很多國際法學家認為,以“時效”取得領土缺乏實踐依據。事實上,在國際法歷史上,至今還沒有一個司法判例或仲裁裁決承認一國根據時效取得領土。另一方面,中國在菲律賓軍艦非法“坐灘”仁愛礁之後,迅速對菲律賓政府的非法行徑提出了抗議。並且中菲兩國在仁愛礁問題上長期發生爭議,也證明了菲律賓“坐灘”仁愛礁的無賴行為不可能産生任何法律權利,不僅不會影響仁愛礁屬於中國領土的事實,而且正如上文中所述,菲律賓政府還應當為其非法“坐灘”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承擔相應的國際責任。

中國依法保護黃岩島海洋生態環境成效明顯

黃岩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位於中國中沙大環礁的東偏南方向。長期以來,菲律賓軍艦和漁船經常闖入中國黃岩島海域,非法掠奪中國海洋漁業資源,破壞海洋生態環境,擾亂了黃岩島地區的安寧和秩序。近年來,中國加強了在黃岩島海域的海上維權行動,實現了對黃岩島及其周邊海域的實際控制。

自去年以來,菲律賓部分政客和媒體蔑稱中國漁民捕魚活動“破壞黃岩島資源豐富的瀉湖部分區域”。然而《黃岩島報告》用翔實的研究和充分的證據,有力駁斥了菲律賓方面的不實指控。《黃岩島報告》表明,黃岩島海域環境品質優,珊瑚礁生態系統健康;海水水質、海洋沉積物品質等均為一類,魚類樣品中的重金屬、石油烴等污染物殘留量均低於評價標準限值;珊瑚礁生態系統健康,造礁石珊瑚群落狀況良好,造礁石珊瑚物種多樣性豐富。

《仁愛礁報告》和《黃岩島報告》揭示了這兩處海域的生態環境保護現狀。二者的反差,令世人更加清楚究竟誰在危害南海生態環境。黃岩島海域在中國的有效管轄和實際控制下,生態環境正在變好,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危機的能力也得到加強。相反,仁愛礁海域生態環境正在持續惡化。因此,菲律賓政府應當早日將非法“坐灘”軍艦拖離中國領土,恢復仁愛礁海域的優美環境。與此同時,中國政府依法享有維護中國島礁主權和保護相關海域生態環境的正當權利。(作者單位係中國社科院國際法研究所)

編審:高霈寧 申罡 張艷玲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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