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解讀丨長效系統施治規範涉企行政執法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齊琪)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情況彙報並審議通過《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草案)》。
涉企行政執法關係營商環境的優化、市場預期的穩定。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開展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要聚焦重點難點、長效系統施治,推動由個案糾偏向類案規範、由問題整治向機制完善深化拓展,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規範化水準。
記者從司法部了解到,今年3月以來,司法部統籌組織政府系統的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同題共答,紮實推進。截至11月,全國共查糾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案件5.4萬件,行政檢查總量下降32.9%,發現問題比例平均提高近17個百分點。
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行政執法品質直接關係法治政府建設成效。
會議提出,要通過制定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強化全方位、全流程監督,進一步厘清執法權責邊界,壓實規範執法責任,對濫用職權、任性執法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使行政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作。
不久前,司法部發佈《行政執法人員行為準則》,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尤其是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明確的四類重點問題作出規定。督促行政執法人員樹牢執法為民理念,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動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進一步走深走實。
據悉,司法部將持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健全規範涉企執法長效機制,持續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水準。發揮行政復議制度優勢,推進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完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制度規則,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