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區原副局級幹部姜美武被開除黨籍
中國網12月4日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據天津市紀委監委4日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紀委監委對西青區原副局級幹部姜美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美武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揮霍公共財産;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拆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姜美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姜美武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