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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公佈五起兒童玩具産品品質典型案例

2025-12-04 14:52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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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2月4日訊 據“市説新語”微信公眾號消息,兒童玩具産品品質安全關係民生福祉,劣質玩具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存在安全隱患。市場監管總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度重視兒童玩具産品品質安全工作,部署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三年行動,查處品質不合格和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守護兒童健康安全。現公佈5起涉及兒童玩具品質執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智啟航益智玩具用品有限公司生産、銷售偽造廠名、廠址及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的兒童玩具案

2025年9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對山東智啟航益智玩具用品有限公司生産、銷售偽造廠名、廠址及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兒童玩具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涉案産品1651盒,並處罰款6.7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9月8日,莒南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媒體曝光“泥趣多”軟泥玩具虛假標注廠名、廠址等輿情線索,依法對山東智啟航益智玩具用品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現場發現“泥趣多”自製高透起泡膠409盒,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産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並抽樣送檢,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産品。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存在未取得強制性産品認證擅自出廠、銷售産品,生産、銷售的産品偽造廠名、廠址,以及産品內部包裝無警示説明等違法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莒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陜西省渭南市澄城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澄城縣麥兜熊兒童樂園店銷售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的兒童玩具案

2025年5月21日,陜西省渭南市澄城縣市場監管局對澄城縣麥兜熊兒童樂園店銷售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兒童玩具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0.84萬元,並處罰款1.1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3月28日,澄城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依法對澄城縣麥兜熊兒童樂園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銷售的彈射模型槍、電動雙模式音爆凝膠球發射器、M4A1突擊步槍等玩具未取得強制性産品認證,執法人員依法下達《行政指導提示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4月2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其仍在銷售上述兒童玩具。經立案調查,當事人銷售的兒童玩具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違反了《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之規定。澄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廣東省汕頭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汕頭市澄海區鴻樂玩具廠生産銷售冒用廠名廠址和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的兒童玩具案

2025年10月11日,廣東省汕頭市市場監管局對汕頭市澄海區鴻樂玩具廠生産銷售冒用廠名廠址和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兒童玩具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涉案3D繪畫筆7620盒及外包裝盒3000個,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4.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7月14日,汕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汕頭市澄海區鴻樂玩具廠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生産銷售的玩具外包裝正面標注“3D PRINTING PEN及兒童3D繪畫筆”字樣,背面標注“趣味玩具”,生産廠家為“汕頭市樂彩玩具有限公司”。經查,當事人係假冒他人廠名廠址和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2022182202038325),共生産涉案産品7663盒,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和《廣東省查處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八條之規定。汕頭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東省查處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五華縣河東鎮芮安玩具商貿店銷售偽造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兒童玩具案

2025年5月22日,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市場監管局對五華縣河東鎮芮安玩具商貿店銷售偽造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兒童玩具等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0.28萬元,並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1月23日,五華縣市場監管局對五華縣河東鎮芮安玩具商貿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倉庫42類玩具中有15類未獲得強制性産品認證卻標示“CCC”認證標誌,有11類電玩具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9865—2005)。經立案調查,當事人銷售偽造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兒童玩具等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五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五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河北省邢臺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宗縣萬潤兒童玩具廠生産、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兒童滑板車案

2024年11月28日,河北省邢臺市市場監管局對廣宗縣萬潤兒童玩具廠生産、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兒童滑板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涉案産品1000台,並處罰款5.0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7月20日,邢臺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區域産品整治工作安排對童車玩具産品開展網路抽檢。經檢驗,廣宗縣萬潤兒童玩具廠生産的兒童滑板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判定為不合格産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並依法對涉案的1000台兒童滑板車實施查封。當事人生産、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標準要求兒童滑板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十三條之規定。邢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盧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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