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塔尼亞胡要求取消12月2日貪腐案聽證會
新華社耶路撒冷12月1日電(記者路一凡 王卓倫)據以色列《國土報》12月1日報道,以總理內塔尼亞胡當天在特拉維夫地方法院出席其所涉貪腐案聽證會,並提出以“政治和安全議程”為由取消次日的聽證會。
報道説,內塔尼亞胡的律師阿米特·哈達德以“政治和安全議程”為由要求取消原定於2日舉行的聽證會。司法部門同意了內塔尼亞胡方面的要求,條件是延長原定於3日舉行的聽證會時長。
以色列總統府11月30日發表聲明説,以總理內塔尼亞胡已向以總統赫爾佐格提交一份赦免請求。
據以媒此前報道,耶路撒冷地區法院要求內塔尼亞胡自2025年11月起每週三次出席其所涉貪腐案聽證會,稱“需要加快訴訟進程”。2024年12月10日,內塔尼亞胡首次因涉嫌貪腐案出庭作證。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為以色列首個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
以媒報道,自2020年審理啟動以來,內塔尼亞胡多次以戰事、外訪、健康等理由“拖延避審”。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最高刑罰將是10年監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將合計面臨3年監禁的最高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