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健全信用修複製度 《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公佈
中國網11月27日訊 據“市説新語”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臺《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健全信用修複製度,鼓勵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辦法》于11月27日公佈,將於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信用修複製度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統一修復規則,增加了便民利企創新舉措。
一是進一步擴大信用修復範圍,為重整及和解企業恢復信用、重新開展正常經營、參與市場競爭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進一步完善違法失信資訊分類,按照過罰相當原則,分別設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復條件,提升信用修復精細化管理水準。
三是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縮短信用修復的辦理時限,提升信用修復效率。四是進一步做好協同修復,實現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與相關資訊化系統數據共用,結果互認。
此外,為做好銜接,市場監管總局同步所有修訂《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規定》等四部規章,規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條件和程式,明確不同類型行政處罰資訊停止公示的期限和條件,確保信用修復規則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