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臺!出具虛假、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將面臨更嚴懲處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趙文君)記者24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修訂後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近日正式發佈,出具虛假、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將面臨更嚴懲處。
據介紹,此次修訂聚焦當前檢驗檢測造假成本偏低、從業人員責任虛化等突出問題,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進一步明確檢驗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等管理人員職責,規範檢驗檢測從業人員行為,壓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切實維護檢驗檢測市場秩序。
辦法規定,對未經檢測出報告、替檢漏檢、篡改數據、偽造結果等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行為,罰款上限提高至十萬元;對違反強制性標準致使檢測報告數據、結果錯誤的行為,最高可處以五萬元罰款,提升了檢驗檢測機構故意違法成本,突出了執法力度。同時,對輕微違法行為採用説服教育、提醒敦促、約談糾正等非強制性手段予以處理,體現了執法溫度。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督促、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抓好辦法貫徹落實,確保新規落地見效;深入開展對辦法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評估,適時組織對辦法進行全面、系統的修訂完善,進一步強化從業機構的合規經營義務和主體責任,提升檢驗檢測供給水準和服務成效,推動檢驗檢測行業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