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部: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這也是間諜行為
中國網11月28日訊 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11月28日刊文提醒,新修訂的《反間諜法》進一步完善了間諜行為定義,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
文章全文如下:
這也是間諜行為!
——《反間諜法》普法提示(一)
新修訂的《反間諜法》進一步完善了間諜行為定義,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近日,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處了一起境內人員投靠間諜組織的行政案件。
淘金夢碎 邪念萌生
張某聽説某國淘金門檻低,來錢快,便隻身前往。抵達後,張某發現當地政府大力整頓礦山開採,淘金行業受限,且淘金是重體力勞動,收益微薄。更糟糕的是,當地生活環境惡劣,槍戰、搶劫頻發,傳染病肆虐,張某淘金夢碎,生活苦悶,還染上了賭博惡習,債臺高築,入不敷出。
某日,張某看電視劇打發時間,劇中人物受某國間諜情報機關指使竊取涉密資訊,獲得現金獎勵。張某“靈光一閃”,頓覺找到了生財之道,打算傚法炮製,意圖捏造自己持有涉密文件,騙取獎勵。
惡意投靠 鑄成大錯
張某企圖通過某國駐當地使館工作人員聯繫到該國間諜情報機關。但張某僅會講中文,為減少溝通障礙,他事先將準備的虛假情報和“有需要請聯繫我”字樣翻譯成英文寫在白紙上。準備妥當後,張某打車前往該使館,向館內工作人員投遞材料。在館內工作人員指引下,張某表示了“投誠”願望,留下了“情報”及聯繫方式後獲得了折合人民幣5600元的物質獎勵。
束手就擒 萬分懊惱
張某的淘金營生難以為繼,無奈之下只能輾轉回國。然而國家安全機關早已掌握張某主動投靠某國間諜情報機關的行為,在其踏入國門之際,依法對其開展審查。
到案後,張某對其虛構持有涉密文件意圖投靠某國間諜情報機關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對自己的錯誤言行深刻反省、誠懇道歉,並主動寫下檢討書。鋻於張某真誠悔過、積極改正,國家安全機關對其本人進行批評教育並免予處罰。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屬於間諜行為。個人實施間諜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單處或者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單處或者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分。
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及可疑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路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