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新華社廣州11月22日電(記者王浩明)廣州市22日發佈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當日聯合發佈的通知,取消該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通知,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穗國房字〔2005〕375號)同時廢止。
此前,上海、北京和深圳先後宣佈將取消該標準,至此,四大一線城市已經全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