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緬甸鮮食鳳梨進口
中國網11月15日訊 據“海關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緬甸聯邦共和國農業、畜牧和灌溉部關於緬甸鮮食鳳梨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緬甸鮮食鳳梨進口。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四)《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緬甸聯邦共和國農業、畜牧和灌溉部關於緬甸鮮食鳳梨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鮮食鳳梨(以下簡稱鳳梨),學名Ananas comosus,英文名Pineapple。
三、允許的産地
緬甸鳳梨産區。
四、批准的果園和包裝廠
輸華鳳梨的果園和包裝廠須由緬甸聯邦共和國農業、畜牧和灌溉部(以下稱緬方)審核,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稱中方)批准註冊。註冊資訊包括名稱、地址及註冊號碼,以便在出口貨物不符合相關規定時準確溯源。緬方應在每年出口季節前向中方提供註冊果園和包裝廠名單,經中方審核批准後在海關總署網站上公佈。
五、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1.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us
2.新鳳梨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3.大洋臀紋粉蚧Planococcus minor
4.傑克貝爾氏粉蚧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i
5.甘蔗鐮孢菌(鳳梨眼腐病菌)Fusarium sacchari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園管理。
1.輸華鳳梨果園應建立並實施良好農業操作規範(GAP),維持果園衛生條件、及時清理落果和爛果等;執行有害生物綜合防治(IPM),如病蟲害監測、化學或生物防治以及農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果園須在緬方監管和指導下對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開展監測和綜合防治。有害生物的監測與防治應在經過緬方或其授權機構培訓的技術人員指導下實施。
3.針對粉蚧和粉虱,果園須從開花期至收穫期開展目視監測,每兩周至少一次,重點檢查莖、枝、葉和果實等部位。
4.針對甘蔗鐮孢菌,果園須在開花期、幼果期和采收前分別開展一次目視監測,隨機抽取2%的植株,檢查其莖、枝、葉、果等部位。如果發現可疑症狀,應取樣作進一步檢驗。
5.果園應記錄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防治資訊並保留至少兩年,並應要求向中方提供。記錄應包括檢查日期、發現的有害生物名稱、所用農用化學品的有效成分、劑量和施用日期等資訊。
(二)包裝廠管理。
1.輸華鳳梨加工、包裝、儲藏和裝運過程,須在緬方監管下進行。鳳梨的加工包裝過程須在註冊包裝廠進行。
2.包裝好的鳳梨在出口前如需儲存,應當立即入庫並單獨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3.包裝廠應建立溯源體系以保證輸華鳳梨可追溯至註冊果園,應記錄加工包裝日期、來源果園名稱或其註冊號碼、鳳梨數量、出口日期、出口數量、輸往國家、車輛或集裝箱號碼、封識號碼等資訊。如加工過程中使用化學品,還應記錄化學品的名稱、有效成分、劑量、使用日期等資訊。記錄應保留至少兩年。
(三)包裝要求。
1.包裝材料應乾淨衛生、未使用過,並符合中國有關植物檢疫要求。如使用木質包裝,須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ISPM 15)相關要求。
2.輸華鳳梨在加工過程中,應經過人工挑揀、高壓噴射水流清洗、消毒、吹乾、分級等工序,以確保不帶昆蟲、螨、蝸牛、爛果、草籽、植物殘體和土壤等。
3.每個包裝箱上須用中文或英文標注水果名稱、國家、産區(省或邦、市或縣)、果園名稱或其註冊號碼、包裝廠名稱或其註冊號碼等資訊。每個包裝箱和托盤應用中文或英文標明“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裝載輸華鳳梨的集裝箱或密閉車輛應乾淨衛生並加施封識,抵達中國進境口岸時其封識應保持完好無損。
(四)出口前檢驗檢疫。
1.在鳳梨輸華貿易開始的前兩年,緬方應按照每批貨物2%的比例對每批輸華鳳梨進行抽樣檢查,並對其中3%的樣品果實進行剖果檢查,每批貨物剖果數量不得少於10個。如兩年內沒有發生植物檢疫問題,抽樣檢查比例可降為1%。
2.如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土壤,整批貨物不得出口到中國。緬方應立即暫停相關果園或包裝廠向中國出口鳳梨,直到查明原因並採取有效的改進措施。同時,緬方應當保存相關記錄,應要求提供給中方。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1.經檢疫合格的鳳梨,緬方應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註明果園和包裝廠名稱或其註冊號碼,並在附加聲明中註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Pineapple Fruits from Myanmar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該批貨物符合緬甸鮮食鳳梨輸華植物檢疫議定書要求,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2.緬方應在貿易正式開始前向中方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樣本,以便中方備案核查。
七、進境檢驗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輸華鳳梨到達中國進境口岸時,中國海關將驗核有關單證和標識,並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驗檢疫。
(一)有關證書和標識核查。
1.核查進口鳳梨是否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條第(五)項的規定。
3.核查包裝箱或托盤上的標識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條第(三)項規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1.輸華鳳梨應從中方允許進口水果的口岸進境。
2.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對進口鳳梨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准予進境。
(三)不合格處理。
1.如發現來自未經註冊的果園或包裝廠的,則該批貨物不準進境。
2.如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或緬甸新發生的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或發現土壤,則該批貨物作退回、銷毀或除害處理。
3.如發現不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則該批貨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4.如發現上述不符合要求情況,中方將立即向緬方通報,並視情況暫停本出口季相關果園或包裝廠向中國出口鳳梨。緬方應開展調查,查明原因並實施相應改進措施。中方將根據緬方的整改結果,決定是否取消暫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