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評論】“老幼共托”折射出時代之變
養老與幼兒托育場地共用,老人與小孩同堂同樂,老人教小孩唱歌識字,小孩陪老人散步下棋……這樣的場景你見過嗎?近年來,不少城市試點探索“老幼共托”模式。所謂“老幼共托”,是將托老與托幼服務相融合,在同一空間下進行老幼照料、代際學習和互動交流。老幼共托模式的出現,折射出時代之變。
“變”在政策風向。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就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提出四個方面23項舉措。《意見》強調,要根據“一老一小”人口分佈和結構變化,科學謀劃“十四五”養老托育體系,促進服務能力提質擴容和區域均衡佈局,標誌著我國“一老一小”工作正式進入統籌解決、一體推進階段。“變”在供需關係。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新增老幼共托相關企業9.2萬餘家,同比增長20.3%,而幼兒園數量較2022年減少1.48萬所,在園學生減少534.57萬人。無論是幼兒園“爆改”養老院,還是將養老院搬進幼兒園,在家門口解決養老和育兒兩大難題,都是少子化與老齡化疊加衍生的社會需求影響公共服務供應的結果。“變”在資源配置。一邊是因入園人數銳減而盈餘的師資、教室,街道社區閒置多年的土地、房産,另一邊是老年人口加速增長、養老機構不足,年輕人面臨兩頭接送“一老一小”的時間難題,老幼共托模式應運而生。利用好閒置資産和盈餘師資,讓老人和小孩共用一個場所、共用一套託管服務,無疑是當下性價比最高的選擇。
老幼共托,絕不是僅僅加個牌子這麼簡單。老幼共托作為一種複合模式,應統籌兩類人群的特點,實行適老化改造和功能分區,給予老幼相對獨立又緊密聯繫的空間。幼兒園的設施更偏向幼兒的特點,如安全防護欄、玩具設施、小型廁所等,而養老服務更需要無障礙環境、緊急呼叫系統和適老化傢具。要根據老幼群體身體機能特點,科學設置食譜,讓老幼群體吃得好、吃得放心。不能忽視的是,能同時照顧老人和兒童的複合型人才較為緊缺,無法滿足高品質養老托育服務的需求,還應從從業人員入手,推進學科融合、職前培養、在職培訓,也可通過早教幼教轉型、社工服務購買、志願者招募等方式,擴充養老托育人員規模。長遠來看,還要加強行業監管和標準制定。老幼共托作為一種全新的社會服務和照顧模式,各地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在跨部門協調、行業標準和監管機制等方面呈現差異。如,半歲到3歲的幼兒托育事項由衛健部門負責,3歲以上的兒童托幼由教育部門負責,養老方面則由民政部門負責,企業在日常審批管理方面存在較高成本。如何打通部門梗阻,實現高效審批、同步建設,是推進老幼共托模式規範化、成熟化亟待解決的問題。另外,還要優化服務評價機制,探索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用戶反饋等多重監管模式,促進行業規範性發展。
民生問題無小事。老幼共托,如何共托,如何托好,如何將“變化”轉化為“便利”,既是現實課題,也是時代考題,我們應當答好,也必須答好。(何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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