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評論】以“有界安全”守好“網路之門”
《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對於個人資訊保護、保障重要數據安全等方面進行了重點細化規定,“守門人”責任被明確。築牢網路數據安全防線,是當今網際網路發展之需,也是世界共用網際網路紅利的必由之路。
網路數據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石。時代發展日新月異,網路資訊技術的發展步入“快車道”,融入人們生産生活的方方面面,通過百度可以迅速獲取資訊,網上聊天能打破時空之限,淘寶購物、網上訂餐方便快捷,抖音短視頻裏全民狂歡……網路滲透通信、醫療、教育等各個領域。“網路空間”廣袤無垠,遠眺不可見其界,仰視不可見其頂,越是如此,網路的“大門”就越是要守牢,才能防範各種風險挑戰帶來的危機。揆諸現實,從APP“竊聽”致使隱私遭受侵犯到數據“裸奔”,從不法分子利用病毒攻擊網路到“垃圾電話”的頻繁騷擾,這些網路不法行為令人咬牙切齒、深惡痛絕,安全風險無所不在,必須提高警惕。
這些年,我國的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築牢網路安全“防火牆”;《數字城市網路安全評價指數白皮書(2022)》提出“數字城市網路安全評價指標”概念和評價標準;“凈網”等專項行動對網路違法違規問題重拳出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強網路安全體制建設,建立人工智慧安全監管制度”,這些頂層設計、法規機制、政策舉措不斷織密網路安全“保護網”。網路無邊,但安全有界,這個界限必須守好。《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的實施,對於加強網路安全管理、保護用戶數據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安全感,影響著人們對網路的信任感。“構建安全可信的數字世界”,是全社會共同的期待,是網路“守門人”誠信建設的“必答題”。面對現實生活中這些網路安全的“正面交鋒”與“冰下暗流”,強化監管、壓實責任是關鍵。此次《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中,強調設置易於理解、便於訪問和操作的個性化推薦關閉選項,為用戶提供拒絕接收推送資訊、刪除針對其個人特徵的用戶標簽等功能,同時明確大型網路平臺服務提供者每年度發佈個人資訊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並要求平臺不得利用數據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壓實了相關部門、企業和平臺的網路安全責任,有利於守好數據“城池”。
網路數據安全是“國之大者”,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緊密相聯。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也靠人民。只有不斷壯大“守門人”隊伍,每個網民都積極參與、自覺行動,提高網路安全意識,遵守上網用網規則,發生個人資訊泄漏時,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讓破壞網路安全的行為無縫可鑽、無處遁形,才能形成最為堅實的“安全堡壘”。無論什麼時候,維護網路安全都是全社會共同責任。“守門人”不僅是“他”,也有“你我”,讓我們攜手共進、協同用力,推動《條例》更好落地,形成維護網路安全的強大合力。(郭素嬌)
(《陽光評論》項目由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基金會網路文明建設專項基金資助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