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決定》每日問答丨怎樣理解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非共識項目是指在科技創新活動中,因其創新性、顛覆性的理念而與現有知識體系和共識不一致的項目。《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這一重要改革舉措為非共識性創新提供了新的支援模式和路徑,體現了對原始創新、顛覆性創新的重視,對於鼓勵科研人員大膽探索、挑戰未知、促進原始創新和顛覆性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深刻理解非共識項目的重要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加強科技創新特別是原創性、顛覆性科技創新,加快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使原創性、顛覆性科技創新成果競相涌現,培育發展新質生産力的新動能。”非共識項目的特點是創新性強、風險高、難識別、爭議大,挑戰現有的知識體系、標準和規則,蘊藏著重大創新思維和原創性、顛覆性創新機遇,可能帶來科學技術的重大發現、重大突破,從而促進新質生産力的發展。隨著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我們將迎來更多“從0到1”的科技創新成果,原始創新在我國科技創新中的比重越來越大,這意味著會出現更多非共識性創新。因此,建立非共識項目的篩選機制是我國科技發展新階段的必然要求。要看到,非共識項目研究難度大、不確定性高、可識別性不強、失敗風險較大,在同行評議中可能會引起較大的分歧,難以通過常規的同行專家評審程式達成有效共識,通常較難獲得研究資助,必須採取符合非共識項目特徵的評選方式。因此,建立非共識項目的篩選機制勢在必行。
第二,發揮專家實名推薦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項目評價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動規律的評價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務導向型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建立非共識科技項目的評價機制。”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是符合非共識項目特點的一種評價機制。採用專家實名推薦,不問出處、不設門檻、不唯申請者過往業績,更加有利於打破常規、識別人才。實名制有利於發揮專家個人影響力,激勵評審專家發揮伯樂作用,也有利於強化專家個人推薦責任,對專家行為形成約束,避免項目評審專家因個人動機而出現的低水準評審和投機行為,降低推薦風險。要發揮好這一機制的作用,一是推薦專家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在推薦時出以公心,以對科技創新負責、對國家發展負責的態度,推薦出真正具有原創性、顛覆性的項目。二是推薦專家要有獨到眼光。深刻把握未來方向,能夠洞悉非共識項目的可行性和巨大創新機遇。三是推薦專家要堅持創新意識。堅持源頭創新,破除跟隨思想,不能以國外有沒有類似研究、有沒有先例、是不是國際熱點等作為評判標準,而應建立鼓勵重大原始創新和顛覆性創新的思維觀念和評價導向,引導我國科學家勇闖“無人區”,突破現有科學技術理論框架,加快原始創新和顛覆性創新。
第三,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管、評價和全過程責任制度。強化負責任評審,建立權責一致的責任機制,既要充分發揮專家個人在整個非共識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也要壓實責任,避免人情圈子、學術壟斷等對項目遴選帶來的負面影響,增加篩選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建立激勵機制,鼓勵科學家在評價活動中堅持真理、勇於創新。另外,對非共識項目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門要建立體系化制度,完善資助方式,形成適應非共識項目開展研發活動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