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土地管理 如何助力優勢地區擁有更大發展空間?
新華社北京7月30日電(記者王立彬)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優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優先保障主導産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
按黨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同宏觀政策、區域發展更加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準性和利用效率,推動形成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國土開發協調有序的空間發展格局,增強土地要素對優勢地區高品質發展保障能力。
自然資源部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用地計劃總量600萬畝。在配置方式上,對重大項目用地應保盡保,依據清單統一配置計劃指標;對未納入重點保障項目用地,繼續實施增量安排與存量盤活掛鉤機制,地方盤活存量越多,獲得計劃控制量越多。
對經濟發展優勢地區,傾斜安排基礎指標。結合盤活存量情況、地區GDP、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數量、吸收外省人口數量等,測算分解基礎指標,進一步增強省級統籌能力,重點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省級重大産業項目、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存量土地潛力小的市縣基本需求。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説,在人口密度因素外,經濟發展優勢地區還要考慮經濟密度(單位面積的GDP産出),要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區域優勢是相對的。對保障糧食和生態優勢地區,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也在增強。對超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省份,自然資源部按一定比例獎勵計劃指標;根據生態保護紅線劃定面積比例及保護狀況,對排名前十省份及紅樹林造林合格省份,獎勵一定額度計劃指標;支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全面振興,“戴帽”下達每個脫貧縣計劃指標600畝,單列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劉彥隨説,東部與西部各有優勢,城市與鄉村各有優勢。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要改革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使鄉村與城市優勢互補,打開城鄉融合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