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直播“退還彩禮”引發關注背後:治理高額彩禮 傳遞正確婚戀觀
寧鄉法院法官在直播中。直播截圖
“領導讓我在抖音搞點動靜,開展退還彩禮集中執行直播。”一則俏皮的直播預告,開啟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湖南高院”)官方抖音賬號近日一場關於“退還彩禮”的直播。
274萬人(次)觀看的熱度,把這場直播推上了熱搜。負責此次退還彩禮案件集中執行的,是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寧鄉法院”)執行局。直播過程中,寧鄉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瑋化身主播,詳細解説了集中執行退還彩禮的畫面,並實時回答了網友的線上提問。本次直播的5個案例,都是寧鄉法院近期辦理的涉彩禮糾紛的執行案件。
“見了兩次面就結婚”“對婚姻視同兒戲”“20萬元的禮金、5萬多元的首飾、2萬多元的名牌包”……當天直播的案件中,寧鄉女子王某拒絕退還25萬餘元彩禮被司法拘留的案件引發了輿論熱議。
寧鄉法院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案被選入直播是因為案件的典型性。她表示,以直播形式對涉彩禮糾紛案件進行集中執行的展示,是為了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遏制高額彩禮有關工作的要求,進行針對性普法宣傳,倡導健康、節儉、文明的婚嫁之風,遏制高價彩禮情況發生。
一女子拒不退還彩禮被司法拘留
5月8日9時許,集中執行隊伍到達被執行人王某家中。隨行的還有申請執行人、王某的前夫車某,他從上海專程飛到長沙。在執行現場,他情緒非常激動,向媒體表達自己的氣憤。
“她説她不喜歡鮮花,喜歡有錢花,讓我買用人民幣做的花束,我也給她買了。”車某説,“錢都花掉又反悔了。”他是上海人,2021年7月在長沙旅遊時和王某結識。之後兩人成為網友,經常在一起打遊戲。2023年3月、4月,車某和王某見面兩次,5月兩人就登記領證了。
登記前,按照王某的要求,車某給了對方18.8萬元的彩禮,還買了黃金項鍊、手鐲、鑽戒和一個價格2.6萬元的路易威登的包。然而,登記結婚後,兩人只見面兩次,沒有共同生活過。按照車某的説法,王某要求他裝修好上海的房子後,她再來上海生活,可裝修完後,王某又表示不願意來上海,還提出了離婚。2023年8月,車某提起離婚訴訟。
寧鄉法院2023年11月作出的判決認為,原、被告婚前共同生活時間短,登記結婚後仍生活、居住在兩地,僅見面兩次,對於後續生活未形成一致規劃,沒有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體和穩定的生活狀態,不宜認定為已經有穩定的共同生活,且從原、被告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看出,被告並無與原告共同生活的規劃,對婚姻視同兒戲,故支援了原告要求被告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
法院的判決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婚姻家庭編解釋》)。《婚姻家庭編解釋》明確了3種法院應支援的退還彩禮的情形: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後兩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今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實施,《規定》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而對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離婚時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援。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且彩禮數額過高的,《規定》要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粧情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結合當地習俗,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寧鄉法院法官認為,此案符合“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且彩禮數額過高”的情形,因此將其納入當天的集中執行直播中。
在執行現場,當被詢問到彩禮去向,王某稱“丟了”。執行幹警在現場發現了一條金項鍊和一個路易威登品牌包。隨後,執行法官將王某帶上警車,詢問彩禮去向,並依照民事訴訟法中對妨礙民事訴訟行為的有關規定,對王某採取拘留傳喚的措施。
5月8日,王某因拒不如實報告財産被寧鄉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彩禮範圍如何認定
面對直播鏡頭,車某稱,他從2023年到現在,累計為女方花費了50萬元左右,其中包括借的20萬元網貸。對此,有網友在新聞評論區表示,“50萬元彩禮只判退一半”,“指明瞭致富捷徑”。
車某的代理人、瀛啟啟邦顯輝(岳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紅玲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目前車某有證據的給王某的轉賬近50萬元。其中,在支付彩禮的當天,車某支付了18.8萬元,又通過微信進行了有特殊意義的“13145.20元”的轉賬,又帶著王某買了價值8000元的衣服,加上其他的一些小額轉賬,當天一共支付的金額是21.5萬元。加上婚內贈送的價值7萬餘元的大額禮物,以及婚內的各種轉賬和消費5萬餘元,車某在起訴中申請的標的額為35萬餘元。
此案判決生效後,車某曾表示,自己始終放不下王某,向其承諾,只要能復婚,就可以暫不申請執行生效判決,王某隨即答應,之後,她向車某索取了十幾萬元的錢財,但遲遲未能復婚。車某隨即要求恢復執行。趙紅玲介紹説,目前這部分金額已經另案起訴,法院尚未作出判決。
在此案判決中,寧鄉法院支援了車某退還彩禮200645元的訴訟請求,對贈送給王某的黃金項鍊、鑽戒、手鐲等物品,因王某將其典當,也被要求折價52187.9元返還給車某,並原物退還案涉的路易威登品牌包。
此案主審法官張樹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解釋了這一數額確定的過程。在車某對王某的轉賬中,首先被剔除出去、不被認定為彩禮的,是日常發生的小額消費支出,比如雙方婚後見面産生的支出。在這個環節,婚後車某向王某轉賬的41501元被剔除。
其次,雙方在戀愛、感情培養期間,為表達愛意而發生的包含特殊數字的轉賬,比如5200、1314、520,也會被剔除。這一環節最終剔除了8348元。再次,男方對女方的母親、弟弟、奶奶的小額轉賬,被認定為人情往來而剔除,這一環節剔除了19744元。
事實上,如何認定彩禮範圍,司法實踐中一直是個難題。趙紅玲長期接觸此類案件,她感到,一段時間內,這部分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同類案件的判決結果差異性很大。
2021年,國家法官學院教授胡雲紅曾依託我國25個省級人民法院進行了158份問卷調查,並對中國裁判文書網以“婚約財産返還糾紛”為案由的17.5萬餘篇相關裁判文書為對象進行了分析研究。她發現,彩禮範圍的科學厘定是法官在調研答卷中反映最多的要點難點。因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對戀愛過程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財物,辦酒席等在收到彩禮後的共同花銷,以及見面禮、結婚禮金、“三金”、改口費等其他形式的贈與是否認定為彩禮,各地法院的認識均有所不同。
今年2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中,可以根據一方給付財物的目的,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實,認定彩禮範圍。
《規定》也進一步明確了一些情形給付的財物不屬於彩禮,包括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一方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曾解讀制定《規定》主要考慮了兩方面因素,一是妥善處理雙方利益,雙方長期共同生活是給付彩禮的重要依據,對於“閃離”等情況,如果僅因辦理了結婚登記而認定全部不予返還,對給付一方並不公平;二是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共同生活特別是孕育子女會對女性身心健康産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如果僅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認定婦女返還全部彩禮,有違公平原則。
因此,《規定》以兩個條文,明確法院從彩禮實際使用及嫁粧情況,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她還特別強調,由於個案情況不同,諸多因素排列組合後亦對裁判結果産生不同影響,難以在規定中明確具體的返還比例,法院應當結合具體案情,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直播“退還彩禮”正向引導樹立正確的婚戀觀
目前,寧鄉法院判令王某返還的彩禮中,價值兩萬多元的路易威登品牌包實物已發還,法院還凍結、劃扣了王某名下3萬餘元的存款,此外還執行了王某一個價值兩萬餘元的金器,共計執行了5萬餘元,後續還將繼續推進。
據介紹,當天直播的案件中,有的當場全部或部分執行到位,有的達成和解協議,以每月還4000元的形式執行,另有一人被司法拘留。
“我是長沙的律師,知道湖南高院也會經常開直播,直擊執行一線現場,只是這次‘火了’。讓公眾了解法院執行的流程,對公眾行為會有比較正向的引導,我比較支援、鼓勵這樣的做法。”趙紅玲説。
“從司法實踐看,大量超出家庭正常開支的彩禮成為很多家庭的沉重負擔,在婚齡較短的情況下,此種不平衡尤為凸顯,進而導致矛盾激化,彩禮糾紛數量增多。這恰恰説明,高額彩禮並不能保障婚姻穩定。相反,過分重視彩禮金額、忽略感情基礎反而給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埋下隱患。”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吳景麗曾表示。
寧鄉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這次直播傳遞正確的婚戀觀,引導構建和諧婚姻關係,推動轉變社會風氣,讓人民群眾在看到法律威嚴和司法公正的同時,能對彩禮問題産生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真正讓婚姻始於愛、讓彩禮歸於“禮”。 (記者 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