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首頁> 新聞中心>

教育時評:為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夯實法治保障

2024-04-27 11:31

來源:微言教育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字體:

為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

夯實法治保障

鐘曜平

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在學位條例基礎上制定學位法,是學位條例實施40多年來的第一次全面修訂,也是一次全面升級。這是學位事業發展和教育法治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一部與時俱進的學位法,是高等教育高品質發展的時代要求。學位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教育制度,事關學位體系、學科發展、人才評價標準等,是高等教育高品質發展的基石。自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頒布以來,已過去了40餘年。這40多年間,我國經濟社會和教育面貌都發生了歷史性巨變。經濟總量突破120萬億大關,穩居世界第二。教育強國建設深入推進,其中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60.2%,邁入了普及化、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

目前,我國正在搶抓新一輪科技革命浪潮的機遇,行進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征程中。在這一背景下,無論是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實踐,還是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推進的戰略需求,都迫切要求有針對性地破解學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系統構建中國特色的學位法律制度,更好適應加快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品質的要求。

學位法的制定,鮮明體現了堅持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的政治方向。為黨育人、為國育才,是人才培養的政治要求和價值導向。作為教育強國建設的龍頭,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更要堅定方向,以培養可堪大用、能擔重任的棟樑之才為己任。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方向的基本原則,就是要在學位工作全流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促進創新發展,提高人才自主培養品質。破立並舉、系統籌劃、建章立制,通過修法把黨中央關於學位工作決策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把學位制度改革的實踐成果上升為法律規範,不僅能有力提升教育治理現代化、法治化水準,也是提升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品質,夯實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人才根基,推進教育強國建設的重要保障。換而言之,必須牢牢把握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方向,緊緊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展開。

學位法的制定,突出表現了全面提升學位品質價值取向。保障學位品質是學位法開明宗義所強調的,也是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品質,以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提。從要求學位授予單位加強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等全過程品質管理,到強化對以冒名頂替獲取入學資格和存在代寫、剽竊、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再到建立學位申請人申辯申訴處理機制與規則,維護正當權益。明職責、劃底線、嚴要求、護權益,對於擠出學位水分,切實提高人才培養品質意義重大。值得一提的是,學位法還對研究生導師的學術和倫理資格提出了要求。導師言行舉止直接關係到學生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一個好的導師才能培養出好的學生、好的人才。建立遴選、考核、監督和動態調整機制,嚴把導師隊伍能力素質關,壓實研究生導師的責任,使研究生導師真正成為學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的引領者和示範者,守住學位品質底線這份責任田,是保障學位品質的必然要求。

學位法的制定,牢牢把握了學位工作服務高品質發展的時代走向。想國家之所想、急國家之所急、應國家之所需,是教育人才培養一以貫之的邏輯主線。提高人才自主培養品質,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立法完善學位制度目的所在。完善學位工作體制、學位授予資格、學位授予條件、學位授予程式等,都鮮明體現了這一目標導向。明確“學位分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是本次修法的一項重大突破。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一個突出學術研究能力,一個突出專業實踐能力,都是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以立法形式,明確兩種類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實行分類培養、分類評價,既是加快培養多樣化高層次人才的頂層設計,也是對30餘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實踐探索的經驗總結,有利於推動研究生教育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高品質發展。此外,學位法強調國家的宏觀調控,要求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優化學科結構和學位授權點佈局,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這些規定也有利於動態優化調整學科佈局,推動學位授權點設置、佈局的“小邏輯”更緊密對接、更高水準服務國家發展“大邏輯”,進一步彰顯教育的服務力、貢獻力。

我們堅信,以貫徹落實好學位法、完善學位管理體制為契機,推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必將實現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的升級,從而培養更多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為更好支撐教育強國建設,為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教育力量。

來源 | 《中國教育報》2024年04月27日

【責任編輯:吳疆】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