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
中國網4月26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佈關於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到,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公告所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規定在農業農村部門辦理註冊登記,被賦予以字母"N"開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並取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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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4月26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佈關於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到,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公告所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規定在農業農村部門辦理註冊登記,被賦予以字母"N"開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並取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