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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呂梁永聚煤業重大火災事故:4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2024-04-23 18:45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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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呂梁永聚煤業“11·16”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4月23日向社會公佈。

報告顯示,山西省公安機關已對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等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呂梁市、離石區、城北街道黨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礦山監察等部門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超限額加裝電動吊籃、違規敷設吊籃供電線路,違規在井口浴室存放礦燈、氧氣自救器、自噴漆等助燃物品,安全管理混亂,吊籃供電線路短路引燃吊籃內可燃物,初期火災處置不力,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2023年11月16日6時30分許,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聯合建築辦公樓二層浴室發生火災,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傷,過火面積約9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4990.26萬元。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永聚煤業聯合建築辦公樓二層井口浴室大更衣區0625號吊籃上方電機主供電線絕緣層與金屬線卡接觸部分破損短路,引燃下方吊籃內的可燃物,導致火災發生,加之事故初期應急處置不力,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此次事故暴露出以下幾個問題:

事故企業存在違法違規建設、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風險防範意識不強、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應急救援和疏散逃生技能差等突出問題;

吊籃生産安裝企業存在不按設計施工、缺少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有關監管部門存在審批驗收不嚴格、事中事後監管走過場、“三管三必須”職責履行不到位;

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專項整治行動組織不力,汲取事故教訓不深刻。

事故發生後,山西省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紀檢監察機關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18人中,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韓文明、礦長馬峰、安全副礦長申文文、機電副礦長馬建國,東泰公司副總經理閆展望,陳熙吊籃公司總經理陳瑞強等10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山西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茂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呂梁市離石區城北街道黨工委書記孫宏勇、城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馮鵬虎因嚴重違紀違法,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同時,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呂梁市、離石區、城北街道黨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礦山監察等部門的39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對呂梁市委書記孫大軍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呂梁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廣勇政務警告處分;給予離石區委書記廉海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離石區委副書記、區長張海文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呂梁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高艷龍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曲曉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總臺記者 韓逾昊 賀威通 康曉宇)

【責任編輯:吳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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