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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強搶劫案”再審公開宣判:宣告李四強無罪

2024-04-19 17:16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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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4月19日訊 據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網站消息,2024年4月19日,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四強搶劫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認為,原審法院認定李四強犯搶劫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撤銷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2007)龍刑初字第256號刑事判決和(2007)龍刑初字第256-1號刑事裁定,宣告李四強無罪。

宣判後,審判長當庭告知申訴人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責任編輯:盧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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