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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寫新時代憲法實踐新篇章——寫在第十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

2023-12-04 00:06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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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個國家憲法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動憲法完善發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全黨全社會憲法意識明顯提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果豐碩。實踐充分證明,我國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

夯實新時代新征程憲法之基

國徽高懸,憲法莊嚴。2023年3月10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大禮堂。

全票當選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習近平,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面向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鄭重宣誓——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身體力行、率先垂范,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憲法宣誓的場景,印刻在億萬人民心頭,體現了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對憲法的尊崇與踐行。

憲法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具有總括性、原則性、綱領性、方向性,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

“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軌道,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的水準。”習近平總書記話語堅定。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

確保我國憲法發展正確政治方向,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就全面依法治國、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等作出重大決策,設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積極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黨對全面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的領導得到全面加強。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

夯實國家長治久安制度根基,必須推動憲法緊跟時代步伐,與時俱進——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全面領導的內容,確立國家監察制度……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憲法修改完善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夯實了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行之力則知愈進,知之深則行愈達。

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對憲法制度建設的規律性認識進一步深化——

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必須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必須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必須堅持憲法實施與監督制度化法規化;必須堅持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憲法。

2022年12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發表署名文章《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40週年》,提出了“七個必須堅持”,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推動國家發展進步,黨的二十大強調,要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新時代新征程,必須以更堅定的信心、更強的決心、更大的力度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推進憲法理論和憲法實踐創新,夯實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憲法之基。

完善制度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

“通過!”

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會堂熱烈的掌聲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誕生。

翻開這部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第一條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清晰醒目。

作為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既以憲法為立法依據,又將憲法有關所有權、財産權、繼承權、人格尊嚴等規定通過立法予以實施,成為“新時代人民權利宣言書”。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提供制度保障。

通過憲法修正案,編纂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資法、國家安全法、英雄烈士保護法、愛國主義教育法等法律,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憲法實施更加有效。

修改或制定選舉法、全國人大組織法、地方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立法法、監察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推動與憲法實施密切相關的法律制度實現與時俱進,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不斷健全。

制定國歌法,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徵和標誌的尊嚴;制定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黨長期執政能力,憲法發揮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

憲法實施離不開憲法監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維護憲法尊嚴,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準。

“停車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道路停車費用,逾期未繳納的進行催繳同時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於這樣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此前有公民提出了審查建議。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請規定制定機關説明情況,請執法部門公佈實施情況,並通過多種方式了解、走訪居民……最終,制定機關對有關規定作出修改。

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的一個生動縮影。加強合憲性審查工作、提高備案審查工作品質,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和國家法治統一。

對報送備案的各類法規、司法解釋、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開展主動審查;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認真研究處理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實現“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建立健全合憲性審查工作機制,在立法修法的事前、事中、事後開展全過程、常態化的合憲性審查;及時回應、妥善處理統一城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等社會關切,確保法律法規和政策舉措符合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

以法為綱,循法而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維護憲法權威。

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

杭州西子湖畔,“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裏參觀者絡繹不絕;北京國家圖書館,我國憲法制度和憲法實踐的講座吸引著人們認真聆聽;“憲法進農村”、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專題展覽等普法活動豐富多彩……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形式多樣的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在各地蓬勃開展。

構築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憲法宣傳教育體系,正是在全社會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良好氛圍的關鍵所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國家憲法日設立的十年,是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培育憲法信仰的十年。堅持知識普及、理論闡釋、觀念引導全面發力,以“憲法宣傳周”系列活動、重要紀念展館設施等為載體,推動憲法宣傳教育走進機關、走進課堂、走進社會。

——抓好“關鍵少數”,通過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抓實普法教育、組織培訓測試等,讓領導幹部對憲法和法律加強學習、保持敬畏,嚴格依法履職用權。遼寧大連專門安排講授憲法法律課程,面向領導幹部開展測試,強化學習效果;福建在憲法宣傳教育館中設置了憲法宣誓廳,為開展憲法宣誓提供支援。

——抓好青少年、網民等群體,創新憲法宣傳教育形式和載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策劃製作了“‘雲’上看法院,法治在身邊”“AI檢察官在‘憲’解答”全媒體直播等産品,寓教于樂強化憲法意識;教育系統連續十年舉辦“憲法晨讀”活動,累計參與學校約120萬所,參與師生約2.6億人次,全國學生“學憲法 講憲法”系列活動、《憲法伴我們成長》歌曲傳唱等吸引廣大師生參與其中。

——抓好憲法紀念展館等重要載體,在群眾身邊築牢常態化憲法宣傳陣地。浙江結合地區特色,建成400個憲法主題宣傳公園、場館;北京在全市地鐵主要線路投放憲法公益宣傳片;江蘇南京、廣東深圳等地建好、用好憲法公園等公共設施,增強群眾主動了解憲法、學習憲法積極性。

紮實有效的探索實踐,讓憲法精神在廣大幹部群眾心中深深紮根。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也為提升憲法理論和實踐的説服力、影響力明確了目標和任務。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明確“通過不懈努力,憲法法律權威進一步樹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日益濃厚……”的總體目標;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就突出宣傳憲法提出一系列具體要求;將於2024年元旦起施行的愛國主義教育法,將憲法和法律列入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內容。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

奮進新時代,一系列紮實舉措綿綿用力、久久為功,推動憲法走進群眾、深入人心,讓憲法實施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踏上新征程,我們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實施,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實保障。(記者熊豐、劉碩、齊琪、白陽)

【責任編輯:劉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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