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評論】打好“組合拳”讓“山寨”論壇峰會無處遁形
近日,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外辦、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論壇活動規範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類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論壇活動(包括論壇、峰會、年會以及其他具有論壇性質的會議活動)提出10條工作要求。
論壇是為某個主題或某類主題而開的會議,通常是行業精英、業內知名人士、高層人員參與。論壇一般圍繞一個不變的大主題召開,視召開時間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討論側重點。而峰會則是為了解決重大問題或達成重要共識而召開的高層次會議。參與者通常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其他高級官員,討論的議題通常涉及國際政治、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
然而,近年來,受利益的驅動,不少假冒官方機構、正規組織舉辦“山寨”論壇乃至峰會活動,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違規收費借機斂財。甚至為了擴大影響、提升吸引力,隨意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高峰”“峰會”等高規格名號招搖過市。不僅侵害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等。正如網友所吐槽的:一些表面看起來“高大上”的論壇、峰會,實則全是收“智商稅”。
為讓論壇、峰會活動回歸本義,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思想文化交流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繼今年3月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等部門聯合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論壇活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後,這次中央10部門又聯合印發《通知》,加大對“山寨”論壇、峰會的打擊力度,並明確提出提出10條工作要求。這無疑是給各地各部門的論壇活動套上規範“緊箍咒”,讓“山寨”論壇峰會無處遁形。
為確保《通知》精神落到實處,避免搞“運動式”“一陣風”,形成長效監管機制,不給“山寨”論壇峰會可乘之機,這就需要全社會共同打好“組合拳”,標本兼治、精準施策,形成合力。
具體來説,首先要明確各監管部門職責,對未經合法登記的企業及社會組織或無實際承辦主體一律不得面向社會公開舉辦論壇活動。對合法合規論壇活動也要加強宣傳引導,不得虛張聲勢,更不得違規收費借機斂財。其次要加強信用管理和社會監督,將違法違規舉辦論壇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主體納入信用管理範疇,予以重點監管,尤其要鼓勵社會各界投訴舉報和依法維權,敢於對“山寨”論壇峰會“説不”。另外,為實現論壇活動規範健康有序發展,除了打擊“山寨”論壇峰會外,還應鼓勵支援合法合規論壇活動開展。通過加強宣傳推介、提供業務指導、給予表揚獎勵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品牌論壇,更好地發揮論壇活動在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以便為民族復興、中國現代化建設貢獻更多智慧和力量。(劉純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