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個部門16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援措施的指導意見》指出,加快建立積極生育支援政策體系,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從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準,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援措施,加強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加強宣傳引導和服務管理等7個方面,完善和落實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積極生育支援措施,提出20項具體政策。
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優化生育直接關係到廣大家庭的幸福和人口整體素質提升。《意見》提出,推進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各省、市、縣級均應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加強高品質産科建設,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兒童保健門診(兒童保健室)標準化建設。
根據《意見》,“十四五”期間,國家將支援開展10個左右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推進兒科醫療聯合體建設,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下沉和均衡佈局。擴大分娩鎮痛試點。推進輔助生殖技術制度建設。
在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方面,《意見》提出,2022年全國所有地市印發實施“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和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帶動地方政府基建投資和社會投資。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
《意見》提出,支援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加快制定出臺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拓寬托育建設項目申報範圍,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支援力度給予建設補貼。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托育服務事業發展基金,向托育行業提供增信支援。
精準實施購房租房傾斜政策
《意見》提出,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援措施。
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方面,《意見》提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促進積極生育的支援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
在精準實施購房租房傾斜政策方面,《意見》提出,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援政策。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多渠道增加長租房供應,推進租購權利均等。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發揮好稅收、金融等支援作用。實施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對依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用人單位激勵機制。向提供母嬰護理、托育服務以及相關職業培訓、消費品生産的企業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意見》提出,推動用人單位將幫助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相關措施納入集體合同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條款;探索開展婦女平等就業權益保護檢察公益訴訟。
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意見》明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援措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人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密切協同配合,加快完善積極生育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