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9日從省民政廳獲悉,《安徽省農村留守兒童牽手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正式印發。我省將統籌多方力量給予農村留守兒童特殊關愛,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從2023年1月起,農村留守兒童牽手行動進入常態化實施階段。
《方案》明確,牽手人以縣(市、區)未保委成員單位以及鄉鎮(街道)黨員、幹部為主體,牽手任務重的縣(市、區)可將牽手人拓展到村(社區)黨員。要安排有愛心、有責任心、無違法犯罪記錄的黨員、幹部擔任牽手人。牽手對像是以低收入家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支出型困難家庭等)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農村留守兒童較少的縣(市、區)可拓展到全體農村留守兒童。
根據《方案》,1名牽手人幫扶聯繫1名牽手對象,1戶家庭有多名農村留守兒童的原則上由同一人幫扶聯繫,8周歲以上的留守女童原則上由女性黨員、幹部幫扶聯繫。
其中,通過講法律法規,引導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履行法定監護責任、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引導被委託人履行照護職責。通過講安全知識,開展交通出行、健康上網和防欺淩、防溺水、防詐騙、防拐賣、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加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宣傳,幫助農村留守兒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方案》還特別強調,將加強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宣傳,引導農村留守兒童充分認識文身可能産生的危害。
而在送關愛服務環節,《方案》明確,將協助落實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保障政策,幫助改善農村留守兒童基本生活。連結有關方面資源,為有需要的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親情撫慰、心理疏導、課業輔導、社會融入等服務。
牽手人通過家庭走訪、電話隨訪、連結資源等形式落實幫扶任務。其中,家庭走訪每半年開展不少於1次,電話隨訪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
《方案》明確,牽手人要履行強制報告責任,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牽手人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履行監護職責不到位、被委託人缺乏照護能力或者怠于履行照護職責的,要及時告知村(社區)並協助村(社區)開展勸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