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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覆蓋企業31.4萬家

稿源時間:2018-01-29 13:18:36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近日,記者從山東省總工會了解到,山東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覆蓋企業31 4萬家、職工1738萬人,基本完成全國總工會部署的深化集體協商工作規劃(2014-2018年)任務。經全國總工會調研督查組評判,山東落實規劃情況在全國列第三位。

  近日,記者從山東省總工會了解到,山東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覆蓋企業31.4萬家、職工1738萬人,基本完成全國總工會部署的深化集體協商工作規劃(2014-2018年)任務。經全國總工會調研督查組評判,山東落實規劃情況在全國列第三位。

  為規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保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2017年1月1日,《山東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明確,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可以書面委託本企業以外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專業人員作為本方協商顧問。“條例實施以來,山東省各級工會認真組織實施,組建了400人的專職指導員隊伍,並實現了動態管理。”省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已建工會組織企業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90%以上,建制企業職工對集體協商的參與率達到70%以上,全省已培育10個企業、10個行業、5個區域集體協商示範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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