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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一時衝動陷囹圄 羈押變更顯溫情

稿源時間:2017-11-24 16:04:06  文章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楊迪 王藝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汶上某中學學生邵某、辛某某因瑣事,夥同其他兩名學生在該校將同學小趙毆打致重傷。邵某和辛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汶上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中國網山東11月24日訊(楊迪 通訊員 王藝)“以前聽人説辦取保候審很難,沒想到俺按要求拿來材料才兩天就把孩子接回家了,心裏太高興了,恁這個真是太好了,真是給俺解決了難題,我們只管遵守法律,相信法律就好。”近日,因打架鬥毆被取保候審的汶上某中學學生邵某和辛某甲在父母陪同下,來到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向承辦檢察官表示感謝。

  汶上某中學學生邵某、辛某某因瑣事,夥同其他兩名學生在該校將同學小趙毆打致重傷。邵某和辛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汶上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按慣例發放了《羈押必要性審查權利告知書》,通過這張“明白紙” 邵某和辛某某甲父母于6月28日分別向檢察院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

  要辦好本案,必須妥善處理好司法公正和未成年人權益的平衡,為實現辦案的最大社會效果,承辦檢察官決定對本案進行更深入的調查。他們進村入戶走訪,了解到該幾名同學平時均尊老愛幼,與鄰居關係和睦,沒有前科劣跡,雖為一般農村家庭,但他們的父母賠償態度積極,多方籌集賠償款,並多次主動到醫院看望被害人向其賠禮道歉,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通過談話教育,檢察官得知邵某和辛某某都為自己的一時魯莽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和給父母帶來的牽掛而自責不已,保證以後不再有害人害己的違法行為。

  通過聽取多方意見,綜合邵某和辛某某的供述,了解到本案主要犯罪事實已查清、證據已收集固定,羈押期間二人表現良好。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又對邵某和辛某甲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等進行研究討論,最終形成一致意見:邵某和辛某某均已認罪、悔罪,社會危險性較小;幾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每人平均已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犯罪嫌疑每人平均為未成年在校學生,有較好的幫教條件,且對其繼續羈押不利於今後的成長,故對邵某和辛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符合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審前羈押必要性原則。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向汶上縣公安局發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並於當日得到採納,邵某和辛某某被取保候審。

  聽到家長的肺腑之言和孩子的懺悔保證,承辦檢察官感受到了作為法律守衛者的責任,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未來的路任重而道遠,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在維護公平正義的道路上也將不忘初心,繼續前行!(文中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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